1.项目名称:**县丁香镇集镇风貌提升项目;
2.标段名称:**县丁香镇集镇风貌提升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文件p48页中“一、评标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现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通过清标的所有有效报价,按照投标报价从低至高依次排序,选择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入围,入围家数为1名。当出现多家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且报价一致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入围投标人,并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卷、资格审查卷、技术卷、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在剩下的投标报价一致的投标人当中重新抽取入围投标人,并对其进行商务卷、资格审查卷、技术卷、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直至出现1名入围投标人通过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具体抽取规则如下:将参与抽取的投标人,按开标现场系统开标记录表的序号录入系统抽取程序,依次抽取。例如:有前四名投标人(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参与抽取,对应的开标记录表序号为1、2、3、4,如抽取的序号为 3,则入围投标人为 C公司,进行入围审查。标书代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2对招标文件p49页“商务卷重点审查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中的相关要求中现新增两条“(5)措施项目费为负数的 ;(6)商务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有计算结果未保留两位小数的。(尾数是0 的除外)”。
3.3本项目不涉及甲供材,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软件版,招标文件软件版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上传的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丁香镇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恒
电话:198****17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百荷步行街东头商业楼5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刘璐
电话:13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