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跟踪审计项目的澄清答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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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跟踪审计项目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跟踪审计项目”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交易附言修改为“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跟踪审计项目”,交易附言可简写,也可以项目编号“****”代替。

现对“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跟踪审计项目”作如下答疑:

问题1:关于“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跟踪审计项目”的疑问 在招标文件第41页中提到,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若完成过一个金额达2.4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6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将获得8分,此项最高得分为8分。 在此,请问:由于本类型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项目至今仍在建设中,尚未完工,未进行竣工结算。那么,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盖章正在履约的在建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回复:不满足,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质疑一:该项目属于大型工程,依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鼓励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为了更好的服务该项目,更好的利用专业人才服务该项目,建议调整为“接受联合体”。 质疑二:业绩要求为跟踪审计项目,考虑服务内容和专业性,结算审核是否满足要求,无论从专业性和相关规范,均一致。建议调整为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业绩。

回复: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二者在审计时间、审核范围、审核重点等存在多方面差异,业绩的设置要求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故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投标人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濠河路99号

联系人:黎天畅

联系方式:0550-****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周晓培

联系方式:0550-****512、182****5896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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