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的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按有关规定,我单位将该****公司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意见。我单位于2026年01月04日召开自主验收会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讨论,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复鑫高端智能洗碗机及厨电研发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由****投资建设,选址于**省**市洪梅**新路1号,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22°59'23.52",东经 113°37'6.72"。依重新报批的环评规划,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占地面积56742.97m2,建筑面积193987.53m2,主要从事洗碗机、烤箱和配套橱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洗碗机38万台、烤箱17万台、配套橱柜17万套。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市****公司负责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4年7月24****环境局审批通过,批文号:东环建〔2024〕3274号,并于2024年12月10日重新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简化管理,排污证编号:****。同时,本项目为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卡编号:J****0259)。该项目于2025年03月03日通过(一期)自主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含1#、3#、4#厂房,主要涉及剪板、冲压、折弯、焊接、清洗、喷粉、烤粉等工序。本次(二期)验收主要内容为丝印、烧烤工序部分,本次验收内容不增加项目的生产产能。
二、环保执行情况
我单位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基本落实了《关于复鑫高端智能洗碗机及厨电研发生产项目(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3274号要求,具体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球磨清洗废水、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碱液喷淋废水)(36000吨 /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其中 50%(18000吨/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和“洗涤用水”标准和企业自身回用水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50%(18000吨/年)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远期工业废水排污专管建设完成和所排入河道水质相对稳定达标时,不再将工业废水排放至市政管网,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评价。生活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烤粉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丝印、烘烤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丝网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打磨、湿搪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除锈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干炉、隧道炉、固化炉、烧成炉、面包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须经有效收集后高空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 毫克/立方米)。喷淋热水洗池燃烧机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须经有效收集后高空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剪板、焊接、喷粉、干搪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逸出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厨房炉灶使用清洁能源,油烟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八)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应分别控制在 0.72 吨/年、0.09 吨/年、0.2682 吨/年、4.4406 吨/年以内。
三、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不存在变更,环评内容均与现场相符。
四、 验收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洪梅**新路1号,占地面积56742.97m2,建筑面积193987.53m2。因有部分生产设备暂未投入,故本次为阶段性分期验收,建设项目名称则为《复鑫高端智能洗碗机及厨电研发生产项目(重新报批)》(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二期)建设总投资25000万元,占地面积56742.97m2,建筑面积30000.00m2,主要从事烤箱和配套橱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洗碗机80000台、烤箱51000台、配套橱柜51000套。
由于项目分期投入和建设,实际投资、工程建设、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用工人数、工作时间、产品及年产能等均发生变化,具体说明附表如下:
表1环评内容与实际投资规模对比
| 序号 | 主要指标 | 重新报批后 | 实际投入 | 环保投资 | 实际投入 | |
| 1 | 总投资 | 60000万元 | 25000万元 | 600万元 | 200万元 | |
| 2 | 工程规模 | 占地面积 | 56742.97m2 | 56742.97m2 | 不变 | |
| 建筑面积 | 245453.21m2 | 30000.00m2 | 实际建设1/3/4#厂房 | |||
表2环评内容与实际工程组成一览表
| 工程类别 | 工程组成 | 重新报批工程内容 | 实际建设工程内容 | 备注 | |
| 主体 工程 | 1#厂房(6F H=35.95m) | 1F(H=6m) | 焊接、冲压、攻牙、 剪板工序 | 焊接、冲压、攻牙、 剪板工序 | / |
| 2F(H=6m) | 成品仓 | 成品仓 | |||
| 3F(H=6m) | 组装工序 | 组装、丝印、烘烤工序 | |||
| 4F(H=6m) | 组装、测试工序 | 组装、测试工序 | |||
| 5F(H=6m) | 焊接、折弯、打磨工序 和原料仓库 | 焊接、折弯和原料仓库 | |||
| 6F(H=5.95m) | 喷粉、烤粉、干搪、湿搪、清洗工序(1条喷粉线 和1条搪瓷线) | 喷粉、烤粉、干搪、湿搪、清洗工序(1条喷粉线和1条搪瓷线) | / | ||
| 3#厂房(6F H=36.4m,立库形式) | 1F(H=6m) | 成品仓 | 成品仓 | / | |
| 2F(H=6m) | |||||
| 3F(H=6m) | |||||
| 4F(H=6m) | |||||
| 5F(H=6m) | |||||
| 6F(H=6.4m) | |||||
| 4#厂房(1F H=7.9m) | 1F(H=7.9m) | 除锈、清洗工序 (1条半自动) | 暂设为材料、模具仓库 | / | |
表3环评内容与实际投入建设生产单元、主要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对比
| 序号 | 生产单元 | 主要工艺 | 设备名称 | 重新报批前 | 变化量 | 重新报批后 | 设施参数 |
| 1 | 丝印、烘烤单元 | 丝印 | 大型平面自动丝印机 | 0 | +4台 | 4台 | YICAI-80160MMV |
| 2 | 烘烤 | 烤炉 | 0 | +2台 | 2台 | 使用电能;ZZ076 |
表4环评内容与主要原辅材料使用及其年用量对比
| 序号 | 原材料 | 重新报批后 年用量 | 最大储 存量 | 形态 | 实际使用 年用量 | 包装 方式 | 用途 |
| 1 | 水性油漆 | 0 | +8t | 8t | 0.2t | 液态 | 25kg/桶 |
| 2 | 网版 | 0 | +0.5t | 0.5t | 0.1t | 固态 | / |
表5环评内容与实际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产品及年产能对比
| 名称 | 重新报批后 | 实际用工人数 | 备注 |
| 员工人数 | 1000人 | 320人 | / |
| 工作制度 | 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每班工作12小时 | 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每班工作12小时 | 不变 |
| 食宿情况 | 均在项目内食宿 | 不在项目内食宿 | 暂未建设 |
| 序号 | 项目产品及产能 | 重新报批后 | 实际年产能 | 备注 | |
| 3 | 产品年产能 | 洗碗机 | 38万台 | 80000台 | 实际产品及年产能为本项目二期验收内容 |
| 烤箱 | 17万台 | 51000台 | |||
| 配套橱柜 | 17万套 | 51000台 | |||
五、验收监测情况
本次验收监测,该项目污染物的排放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T-HJ****0105。
六、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废水:
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去向按照近期、远期规划。
1、近期:120t/d 的清洗废水、球磨清洗废水、有机废气水喷淋废水和碱液喷淋****处理站处理后+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其中 50%(60t/d、18000t/a)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洗涤用水标准和企业提供回用水标准的较严值回用于清洗用水,剩余 50%(60t/d、18000t/a)浓水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远期:当项目所在地工业废水排污专管建设完成后和在所排入河道水质达标及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项目将无条件把工业废水总排污口与工业废水排污专管接驳,并不再将工业废水排放至市政管网,届时项目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水污染源排放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详见附件 8。
水喷淋除尘用水:水喷淋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球磨原料用水:根据建设单位的工艺要求,球磨使用氧化硅与水按 2:1 的比例混合,再添加高岭土、色素研磨成釉浆,需要加入自来水。
废气:
丝印、烘烤工序:项目拟将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以上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总VOCs排放量为0.0687t/a,排放浓度约为2.86mg/m3,排放速率为0.029kg/h;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标准;未收集到的总VOCs量约为0.0382t/a,排放速率为0.016kg/h,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项目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专用机房,做好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原料桶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项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七、总量控制要求
生活污水: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项目设有员工人数为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省《用水定额 第三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表A.1中“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人均定额用水量的10m3/(人﹒a),“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人均定额用水量的15m3/(人﹒a),项目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本项目用水定额用水量取“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人均定额用水量的10m3/(人﹒a),则项目生活用水为150m3/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0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总磷、LAS。
生产废气:
丝印、烘烤工序:项目拟将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以上工序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总VOCs排放量为0.0687t/a,排放浓度约为2.86mg/m3,排放速率为0.029kg/h;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标准;未收集到的总VOCs量约为0.0382t/a,排放速率为0.016kg/h,可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八.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废气、噪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十、要求
我单位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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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