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临沧-临翔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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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1-19 16:46 来源:****环境局 浏览:16次 字体:【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088(传真)、0883-****683。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玉带路202号。邮编:67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区10****养殖场建设项目

**省**市**区马台乡那杏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12′57.285″,北纬23°51′3.143″。

****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3644.30m2(35.47亩),总建筑面积6346.96m2。**鸡舍、蛋库、饲料仓库、粪污处理间,配套建设办公生活用房、药品仓库、兽医室、场地入口用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毒间等,同时配套完善厂区场地、道路及厂区生产、生活用水水塔、围栏、大门、安装配电变压器等基础配套设施。本项目直接购买成年蛋鸡进行蛋鸡饲养和鸡蛋生产,不涉及育雏、蛋鸡屠宰、鸡蛋加工、饲料加工等环节。

下载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报告书》提出项目用地类型为设施农用地,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施工期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估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粪污处理间有机肥生产采用发酵罐,项目鸡粪因进入发酵罐时含水量较高,有机肥产出时无需破碎直接包装外运,因此项目有机肥发酵不涉及输送粉尘、搅拌粉尘和破碎粉尘。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鸡舍、粪污处理间(有机肥生产)、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以及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

鸡舍恶臭:鸡粪每日多次清理且为干清粪工艺,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粪污处理间发酵罐恶臭:收集到的恶臭气体采用引风机引至喷淋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喷洒除臭剂去除,污水处理恶臭呈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书》提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报告书》预测,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昼间和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东昼间和夜间噪声最大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项目厂区外20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鸡舍冲洗废水、喷淋除臭塔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

《报告书》提出,设置1个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道路洒水及绿化。设置3个3m3的化粪池用于预处理生活污水;厨房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对厨房废水收集隔油预处理。经过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包括厨房废水)和冲洗废水、喷淋除臭塔废水****处理站处理。综****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绿化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中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鸡粪、饲料残渣及散落羽毛、不合格蛋、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起制成有机肥外售;病死鸡收集后在厂区的填埋井安全填埋,无害化处理;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仓库,****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厨房废油脂带盖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提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建设时地面及裙角应铺设2mm**度聚乙烯防渗层或涂刷环氧树脂漆,使防渗系数能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站、填埋井、消毒间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粪污处理间、化粪池、尾水收集池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除了重点、一般防渗区和绿化带以外的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地面可采用混凝土硬化。

其他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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