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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关于 **市16号线共建管廊(综合井10-综合井17)工程-标识工程(招标编号:****-其他分包-标识工程招标102) 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用水电,现澄清如下:
1.“二、招标说明(二)投标要求”中“1.3、施工用水电,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一次接入点,投标人负责接表使用并承担相关水、电费用。如按表无法计量时,按照投标人产值的 1% 扣除施工用水、电费;生活区水电费按实际另外计取。”修改为“1.3、施工用水电,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一次接入点,投标人负责接表使用。不额外扣除投标人施工用水、电费;生活区水电费按实际另外计取。”其他内容不变。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01-23 10:00:00(**时间)标书代写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到2026-01-26 10:00:00(**时间)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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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