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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办公用房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的公示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部〔2021〕2 号)、《**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3〕4号)的规定,****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办公用房项目临时用地已****建设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办公用房项目临时用地位于**省****居委会,具体位置见项目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为为城镇住宅用地0.009147公顷,**码头用地0.082369公顷,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林地保护图斑。经我局审批同意(临营审批〔2026〕3号),该项目临时用地面积0.091516公顷用于办公用房临时用地,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0个月内拆除临时建筑及恢复土地原貌,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如对该项目临时用地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建设局审批一室。
联系人:谢振生;联系电话:0898-****0133;电子邮箱:****@126.com
****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