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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编制单位:
****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县拟开展**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内容包括:1、中心**(**镇、始阳镇)基准地价及划拨转出让标准更新;2、2026-2030年**地价动态监测服务项目。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各编制单位,结合**县实际情况,对**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费用进行意向报价,报价需报总价。请各编制单位将报价单(见附件)、营业执照及基准地价编制资质加盖鲜章后于2026年1月22日17:00前反馈至****211室或邮箱(邮箱:****@qq.com)。
工作范围:**县**镇、始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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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