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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原文件:
投标人所投120kW直流充电堆(风冷)产品满足:
1.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转换功率模块,当充电机实际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效率不应小于96%,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9。全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佐证。
2.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能效模块,额定输入电压时,待机功耗应不大于40W。全部满足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改为:
投标人所投120kW直流充电堆(风冷)产品满足:
1.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转换功率模块,当充电机实际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效率不应小于96%,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9。全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佐证。
2.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需采用高能效模块,额定输入电压时,待机功耗应不大于40W。全部满足得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验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扫描件佐证。
以最终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主。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