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伏、手消产品配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碘伏、手消产品配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碘伏、手消产品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开标日期:2026年1月16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亳菊路916号
投标报价:157500元/年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2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19日
****碘伏、手消产品配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碘伏、手消产品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抗菌洗手液主要成分,现澄清如下:“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葡萄糖酸氯己定 0.18%-0.22%(w/v)”。
2.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抗菌洗手液毒理,现澄清如下:“一次完整皮肤刺激属实际无刺激;多次完整皮肤刺激属实际无刺激”。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此答疑澄清公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无需回执,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