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房招租公告
一、房屋地址
**市德**北苑小区1****门市(原烧伤整形门诊)。
二、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
最低租期 |
意向价格 |
设备设施备注 |
| 1 |
北苑小区1****门市1间 |
约150㎡ |
3年,可续租 |
18万元/年 |
空调柜机2个、空调挂机5个、电视1台等 |
| 2 |
北苑小区1****门市1间 |
约42㎡ |
3年,可续租 |
3万元/年 |
空调挂机2个等 |
注:两间屋分别招租。可实地查看,价格可商议。
三、租赁基本要求
1、租赁房屋的水、电、暖、气、管道等设施由租赁方自行维修,并提前向院方报备。如装修需改造主体结构,向院方提请说明,院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租赁方承担装修费用。
2、租赁房屋者承担承租期间投诉、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
3、承租房屋者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房租,延期交纳视为违约,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租赁方承担年度租金30%的违约金,院方有权收回房屋。
4、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租赁方自行交纳。
5、租赁方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院方干预,院方应向租赁方提供证照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房屋的相关资料。
6、租赁方对于租用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7、租赁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危险品(如鞭炮、刀具等)、丧葬用品、饭店。
8、租赁方不得以院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
9、租赁方必须爱护房屋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房屋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使用房屋,如造成房屋损坏,需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
10、租赁方必须遵守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及周边卫生。
11、租赁方不得从事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营业活动,不得与居民发生冲突。
12、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租赁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房屋及院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院方。租赁方拒不交还的,院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租赁方承担。
13、租赁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30日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方同意后,租赁费用按照租赁方实际租用日期计算,租赁方须缴清应缴费用。
14、院方在租赁期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租赁方,院方将剩余租赁费于退租之日无息返还租赁方。
15、租赁期满后若继续租用该处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15日书面通知院方,如院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院方未作出答复的,视为院方不同意续租,租赁方应当按照规定将房屋退还给院方。
16、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或因院方业务发展需要等原因,确需收回房屋时,院方须提前30日通知租赁方。租赁方应无条件按院方要求交还房屋。
四、付款方式及押金说明
1、租赁方必须按照院方规定的时间交纳租金(每年一次),需汇款到院方财务账户。
2、在租赁合同时,租赁方向院方交纳半年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满或终止,在租赁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院方即可无息退还租赁方押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名称:******医院总务科
时间:工作日
电话:053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