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对沈****设备厂项目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债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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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设备厂债权 |
沈****设备厂 |
||
| 本金余额 |
债权总额 |
挂牌价格 |
保证金 |
| 432.42 |
1402.20 |
200 |
60 |
利息计算截至2026年1月9日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首次公开转让公告期限: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
补登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
有受让意向者请于补登公告****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登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补登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26年1月21日17:00。关于项目其他内容请详见2026年1月12日发布的项目资产转让公告(https://www.****.com/)
补登公告规则:上述项目在首个公告期间已征集到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其报价金额为200万元。现根据****总局关于印发《****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17号)要求,现对上述项目资产转让联合公告报名时间延期3个工作日。在补登公告期内,转让方仍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如在补登公告有效期内未征询到异议,且没有产生新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与现有的意向受让方确认成交。
意向受让方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中心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9786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府大路258-1号
邮政编码:110013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4-****0315
联系地址:**市**区南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4-****0327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