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镇宜溪印象文旅配套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县**镇宜溪印象文旅配套设施工程2、项目编号:****、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637921.61元。
4、建设地点:**市**县境内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县**镇宜溪印象文旅配套设施工程,地址位于**市**县**镇马庄村,主要内容包含土方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工程、木结构、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等。
6、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7、标段划分:1个标段8、工期:18日历天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政府采购政策。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3日三、竞争性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26年01月19日14时30分(**时间);**市**县香鹿山镇**路与李****公司三楼。
四、****小组名单:赵亮、曲明、李建忠。
五、成交人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县****服务中心202室成交价:634500.00元(陆拾叁万肆仟伍佰元整)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6000.00元七、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地址:**县**镇马庄村联系人:武先生电话:136****1156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棉纺东路26号1号楼6单元1层109号联系人:伊先生电话:173****1229****2026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