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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东**区****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东**区****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东**区金北一路二十四城一期3栋-1-201室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租赁商铺总建筑面积211.57m2,布置美容室、猫诊室、犬诊室、化验室、隔离室、手术区、猫科住院区、犬科住院区等,实际宠物接诊量为3650只/年(日接诊量10只),美容量1825只/年(5只/天)。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东医生
联系电话:177****948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