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地区:**市(**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标书代写
行业:市政
预算:****093.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标书代写
创造路I标起点段至规划排洪渠现状箱涵改造及国防光缆保护工程 (项目名称) 创造路I标起点段至规划排洪渠现状箱涵改造及国防光缆保护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的创造路I标起点段至规划排洪渠现状箱涵改造及国防光缆保护工程,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受邀单位为:****公司、福****公司、福****公司、****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261.7093万元(其中箱涵价格为172.8993万元,光缆价格为88.8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1.7093万元 ,发包价:235.9495万元(其下浮系数K值为10%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地址:**省**市溪美街道**路47****中心,联系人:小欧,联系电话:199****6555)报名。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0000元人民币,各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格式:采用档案袋密封应注明投标人及工程名称)提交本工程招标人,中标单位待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三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 日15时30分(**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室(**省**市**市溪美街道**路47号(体育馆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选取中标候选人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
邮编:362300
电话:159****1022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栋23层
电话:0595-****6766、199****6555
联系人:小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