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精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端精密铸造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即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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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高端精密铸造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通济新经济区五沽河二路15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金****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至 2026年01月26日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设备并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对铸造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和扩建,投产后具有年产高端阀门24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喷砂废气经各自设备内部密闭管道收集,打磨和磨浇口废气经各自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一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泡砂、洗白、钝化、电解抛光废气由各自处理槽侧方集气罩收集,经1座“两级碱液喷淋塔”(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炼、浇铸、切割废气经各自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烧壳废气经设备进出口及上方集气罩收集,振壳废气经设备内部密闭管道收集,收集的废气一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化蜡、脱蜡废气经蜡处理间密闭负压收集,射蜡、组树废气经蜡型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一同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制壳废气经制壳车间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排气筒(DA001、DA005)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速率及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3)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3、DA004)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未经收集的废气经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NOx、SO2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各工序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除尘器布袋等耗材,确保废气收集和净化效率达到有关要求。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及相关耗材购买、更换、处置等台账。(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外排废水为蜡模清洗废水、研磨清洗废水、泡砂、洗白、钝化、电解抛光工序产生的水洗废水,酸雾喷淋塔废液、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污水和生活污水。泡砂、洗白、钝化、电解抛光工序产生的水洗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工艺:调节+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能力:24t/d)处理,蜡模清洗废水、研磨水洗废水和酸雾喷淋塔废液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TW002,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生化处理+沉淀,处理能力:8t/d)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污水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区****公司处理。厂区重金属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DW001)污水中总铬、总镍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总排放口(DW002)污水中氟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 3416.5-2025)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危化品库、洗白钝化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液体物料包装桶、废处理液、废槽渣、污泥、废滤芯、废磨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炉渣、废砂壳、废钢丸钢砂、普通废包装材料、废树脂、收集粉尘、废布袋、金属下脚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无废**”智慧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3369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区壮武路496号
邮政编码: 2662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