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市政法宣传新闻媒体交流暨**法治**宣介活动布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65000元
(四)采购需求:1月23日(具体以实际为准)在**区国际人才港、开建经贸大厦举办2026年**市政法宣传新闻媒体交流暨**法治**宣介活动,所有物料及布展需在活动前一天完**装,具体物料详见附件1。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至活动结束
交货地点:**区国际人才港、开建经贸大厦
货款支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办理支付货款。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约定办理支付手续的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向合同约定的收款单位付款的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履约;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采购公告和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0日23:59:59(**时间)
(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递交《投标函》(详见附件2)电子邮件到nszfw-qinweitang@gz.****.cn报名
(七)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26年1月21日14:30~14:59,****政法委301会议室(港前大道北95号)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1月21日15:00,****政法委301会议室标书代写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时提交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符合“采购需求”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竞价报价无效,列入我委采购“失信名单”。
(五)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且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及总价。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异常低价,将参照财办库〔2024〕265号文件开展异常低价审查。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前,以供应商最后1次递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标书代写
价格评分(40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报价均按需求清单中的规格型号报价。标书代写
技术评分(40分)
供应商提供的活动方案优于采购人本次活动需求,得40分;
供应商提供的活动方案满足采购人本次活动需求,得30分;
供应商提供的活动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本次活动需求,得20分;
供应商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活动方案基本不满足采购人本次活动需求,得0分。
商务评分(20分)
对投标人的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审: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省直属行政(政法)单位、**市直属行政(政法)单位、**区直属行政(政法)单位的活动布展服务合同,每个合同得5分,最高得20分。(注: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同一甲方合同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不同甲方同一个活动合同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
(2)终止规则:在网上采购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投标的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联系人:秦伟棠
联系方式:020-****8220
采购单位:****
2026年1月19日
附件1:2026年**市政法宣传新闻媒体交流暨**法治**宣介活动物料需求清单
附件2: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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