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县城浦东大道南向(浦清高速入口东向), 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方案设计由****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项目业主为浦****集团有限公司。现项目业主根据使用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申请调整该项目配套用房(1#门卫室),具体调整如下:
一、将原配套用房(1#门卫室)建设位置整体往南向挪动约6米,
二、1#门卫室建筑面积由原来的24㎡增大到32.5㎡(增加8.5㎡)。
本次调整为扩大(1#门卫室)建筑面积(增加8.5㎡),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应调整,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38514.79㎡,总建筑面积28676.14㎡,计容建筑面积39698.27㎡,不计容建筑面积628.51㎡,建筑占地面积19463.41㎡,容积率1.03,建筑密度50.56%,绿地率8.3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4.84%,机动车停车位95个。
公示内容:****中心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公示日期: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7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及地点:
1、******局公示宣传栏;
2、该项目建设地点:县城浦东大道南向(浦清高速入口东向);
3、****政府网站:www.****.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公**台>****工作部门>******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其他公开事项;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配套用房(1#门卫室)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该项目配套用房(1#门卫室)调整或自动放弃权利,我局将按程序给予批准该项目配套用房(1#门卫室)调整。
1、联系电话:0777-****828******局工程规划管理股)
2、信件寄往“******局工程规划管理股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535300
******局
2026年1月19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