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进场项目招标(施工)结果公示发布登记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 | |||
| 进场项目名称 | 2025年农村公路硬化、修缮工程及村道防护基础设施项目 | |||
| 进场(中介)机构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义娟139****1770 | |
| 项目实施单位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和工0886-****269 | |
| 公 示 内 容 | ||||
| 招标类别 | 施工 √ 监理 / 设计 / 勘察 / 设备 / 材料 / 其他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20日9:00 分至2026年1月23 日9:00分 | |||
| 2025年农村公路硬化、修缮工程及村道防护基础设施项目 废标公示 2025年农村公路硬化、修缮工程及村道防护基础设施项目于2026年1月5日上午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于2026年1月8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针对第一合同段、****一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真伪的质疑函。经招标人和监督部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相应职称评审单位查询确认,**中岭****公司的项目经理王英明、******公司项目经理缪江的职称证书,在所属评审组织查询均无相关职称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本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和工 联系人:何义娟 电话:0886-****269 电话:139****1770 监督部门:****运输局 电 话:08886-****044 | ||||
| 审 核 栏 | ||||
| ****公司 | ****(盖章) 2026 年1月19日 | |||
| 项目实施单位 | **** (盖章) 2026 年1月19 日 | |||
注:本表的扫描件须在交易系统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里上传。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运输局0888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