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张掖-高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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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216****环境局环****管理科)

传 真:0936-****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北郊盛和路6****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屠宰场改扩建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6年1月19日

建设地点

****园区纬三路8号(原**县****公司)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创新****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工业园区纬三路8号(原**县****公司)。项目**一座肉牛屠宰车间,占地面积3454m2;肉羊屠宰车间利用原大雁屠宰车间,占地面积1990.2m2,加工生产线设备全部新购。建设规模为年屠宰肉牛1.2万头、肉羊18万只,牛、羊屠宰产品由主、副产品构成,主产品为牛羊胴体、牛羊分割肉,副产品为牛羊血、牛羊头、牛羊蹄、牛羊尾、羊毛和牛羊红白可食用内脏等。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97.5万元,占总投资的5.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物料堆放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对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及时冲洗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牛、羊屠宰车间恶臭气体、粪便暂存间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采取“喷淋塔+UV活性炭一体机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一台2t/h的燃气锅炉,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取密闭和喷洒微生物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结构养护废水,自然蒸发全部消耗;生活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运营期,****处理站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25m3/d,处理工艺为“隔油-初沉-调节-气浮-A/O/O-沉淀-消毒”。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房排水等,通过****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间接排放****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对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在厂区下游布设1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部分及时清理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厂区拆除的废旧设备全部外售。运营期,牛羊粪便、肠胃内容物、栅渣、屠宰下脚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公司进行拉运无害化处置。病死牛羊、检疫过程筛选出的不合格胴体及其内脏暂存于**的20m2病体间,委托****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回收站。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的危废暂存间(5㎡)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废弃卫生检疫材料按照农畜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5.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对氯苯甘氨酸(医药中间体)及年产600吨溴代吡咯腈(防污涂料助剂)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6年1月19日

建设地点

****园区**工业园

建设单位

******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

**创新****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项目,****园区**工业园。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在现有对甲砜基苯甲醛车间建设600t/a溴代吡咯腈生产线一条,原料为对氯苯甘氨酸;二期在对氯苯甲醛车间建设600t/a对氯苯甘氨酸生产线一条,建成后,340t/a对氯苯甘氨酸作为原料用于一期溴代吡咯腈生产线,其余外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的4.9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物料堆放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对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及时冲洗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工段废气治理措施。

(1)生产工艺废气

①溴代吡咯腈生产线:酯化反应、加热釜、吡咯反应、溴化反应废气收集后经一级降膜水吸收+二级冷凝+一级水洗+一级碱性+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蒸馏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冷凝+一级水洗+一级碱性+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包装、干燥工序废气收集后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并经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废水预处理废气集中收集后采取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处理,上述废气处理中“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共用,处理后全部通过**的2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氯化氢、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排放口对非甲烷总烃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②对氯苯甘氨酸生产线:氰化反应、水解反应、中和反应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洗+一级冷凝+一级水洗+一级酸洗+一级活性炭处理,干燥废气、包装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一级冷凝+一级水洗+一级酸洗+一级活性炭处理,甲醇回收废气经一级冷凝+一级水洗+一级酸洗+一级活性炭处理,车间废水破氰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水吸收+一级酸吸收+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废气中“一级冷凝+一级水吸收+一级酸洗+一级活性炭吸附”共用,处理后全部通过**的2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颗粒物、氨、氰化氢、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排放口对非甲烷总烃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处理站废气:****处理站处置措施“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DA002号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气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处置措施“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DA002号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限值要求。

(4)储罐区废气:硫酸储罐呼吸废气通过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依托DA001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三乙胺、DMF储罐废气集中收集,通过现有罐区“一级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DA009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溴素、盐酸、甲醇、氨、三氯化磷、甲苯储罐设置氮封,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现有“两级碱+一级水+一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依托DA005号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氨、TVOC、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氰化钠库房废气引至四甲基胍车间现有“两级碱+一级水+一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后,依托DA014号排气筒排放,氰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废气无组织管控要求,含VOCs的液态物料储存于储罐和密闭桶内,含VOCs的固体物质贮存于密闭包装袋,含VOCs的危险废物全部装于专用密闭桶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均采用常压、固定顶罐,并进行氮封。对生产过程动静密封点(阀门、法兰、泵、罐口、接口等)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排放,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输送、储存、转移、卸放、搅拌、包装等环节均采取密闭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颗粒物、甲苯、硫酸雾、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氰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溴代吡咯腈车间废水采取“化学除磷+板框压滤+蒸馏釜+汽提法+减压蒸馏+高温碱解+铁碳微电解”处理,对氯苯甘氨酸车间废水采取“破氰釜+铁碳微电解+活性炭吸附+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三效蒸发车间采取“中和+三效蒸发”处理后,与设备清洗水、真空循环泵废水、吸收塔废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项目废水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24****园区****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

3.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储罐区四周设置围堰和导流设施,工艺废水管线采取地上明管或架空敷设。按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在厂区上游布设1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频次1次/年;下游及厂区内各布设1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测频次2次/年。在厂区重点影响区按规范要求布置土壤监测点,监测频次表层样为每年一次、深层样为每3年一次,监测报告存档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理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机油、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规范处置;生活****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拉运。

5.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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