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集中供热规划的唯一热源厂,热源厂规划集中供热面积270万m2,规划**3台58MW链条燃煤热水锅炉,装机总容量174MW,规划**24座热力站,管线总长18460m。
由于**新**建设发展进展缓慢,为合理有效利用**,根据新**集中供热建筑面积情况,****于2016年建成1台DZL29-1.25/130/70-P(29MW)和1台SHW58-1.6/130/70-AⅡ(58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2016年按规划建成24座热力站和18.46km集中供热管线,2016年5月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范围包括29MW和58MW(备用)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
为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水平,进一步改善**的环境空气质量,企业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对现有的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2018年将现有多管除尘器改造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021年将麻石脱硫装置改造为石灰-石膏法脱硫装置,2022年增加低温脱硝装置。
58MW热水锅炉由于炉排结构较复杂、设备易损坏造成非正常事故停车、煤质要求高、燃煤消耗量大、运行成本居高不下,于2018年停运,现长期处于停用状态。2024年**新**已纳入集中供热面积约98万㎡,原29MW热水锅炉处于超负荷运行。新**未来1-2年内预计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30万m2,为解决未来热源不足问题,于2025年4月建成1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2014年3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县城新**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4年3月7日,****保护局以忻环评函[2014]28号出具了《关于的批复》。
2016年5月19日,****保护局以代环函[2016]31号出具了《关于**县城新**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2025年10月13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30年10月12日;
****已于2025年9月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10月27****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140923-2025-34-L。
**县城新**集中供热工程原计划建设1座一般固废备用渣场,用于填埋综合利用不畅时的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由于未取得该备用渣场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现已进行植树造林不宜建设备用渣场,热源厂自投运以来未出现炉渣、除尘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不畅的情况,****取消了建设该备用渣场,拟重新选址建设备用渣场,要求企业新的备用渣场选址确定后办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待其建成后另行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县城新**集中供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2#29MW锅炉环保设施提标改造、3#29MW**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24座热力站、18.46km供热管线。58MW锅炉已于2018年停用,58MW锅炉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待其启用或备用时须另办理相关手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026年11月16日,****邀请3名环保技术专家和验收监测单位组成了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科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结论为
链接: https://pan.**.com/s/12Z3egyHldpbuu3dJ7y7HQQpwd=seup
提取码: seup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月14日,二十个工作日
公参意见反馈方式:电话反馈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上****学校东侧
联系人:白**
联系方式:135****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