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云**水建设项目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20 10:49 至 2026-02-04 10:4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0567.53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云**水 | |||
| 经度 | 107.862190 | 纬度 | 36.017736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9-01 至 2025-12-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霞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678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霞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678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杨彪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8****6688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云**水物业部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对象为**县云**水建设项目地块,地处**省**市**县**镇环庆公路与育才路交叉口西北480米处,总占地面积40567.53m2,地块边界清晰——西北侧毗邻山水观园居民区,南侧紧邻新南路,****油田勘探局总库相邻。调查工作通过多维度、多渠道展开,包括查阅2003年至2024年奥维地图历史卫星影像、****政府土地划拨文件(庆政拨土发【2019】75号)、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庆规****005****政府备案资料、2025年9月23日开展现场踏勘,以及访谈20****社区管理员、地块居民、物业工作人员、房管局人员、自然**局、土地主管部门等),确保信息来源真实、数据支撑充分。 从地块历史沿革与现状来看,本地块2019年11月14****政府批准,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明确用于住宅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回溯历史用途,地块2003年前以耕地、农户住宅为主,根据收集资料结果,历史上至现在,地块历史上耕作过程中主要以小麦、糜子、玉米等作物为主,种植期间以农家肥为主进行施肥,掺和化肥施肥,且使用频次、用量根据经验确定,合理使用化肥可以快速补充土壤中氮、磷、钾及微量元素,缓解土壤养分匮乏,满足作物生长需求,提高耕地单位面积产量,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给,短期内可改善土壤养分结构,为作物优质生长提供营养基础,本地块使用化肥根据科学配比,不会增加土壤环境风险。本地块多数使用常规低毒农药,在土壤中半衰期为几周到几个月,自然条件下1-2年可基本降解,无明显残留。该农田属于旱地,未灌溉,不存在受污染的污水灌溉可能性。2015****政府统一征用、削山填沟整平后转为城镇建设用地。 施工过程中,未使用、储存过有毒有害物质;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栏、洒水抑尘措施,物料覆盖运输,遮盖物料堆放场地防治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洗簌废水在场地泼洒降尘,粪污依托附近农户旱厕;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工****政府指定地点;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发生土壤污染情况。 **县云**水建设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生活污水成分简单,经污水管网流****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化粪池采用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采取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为K≤1.0×10-7cm/s,满足防渗工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化粪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管理中心,设有生活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物****政府指定地点,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20名受访者均未提及地块历史污染事件或土壤、地下水环境异常情况。 从污染风险排查结果来看,地块建设前无任何生产型企业入驻,不存在工业污染源头;建设后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污水经管网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调查期间未发生污水泄漏、垃圾乱弃、建筑废料违规堆放等污染土壤的情况。相邻地块中,****医院为医疗卫生用地、西北侧山水观园为城镇建设用地,****油田勘探局总库主要功能为暂存一些勘探机械设备以及勘探用的可移动的临时用房,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污染物通过土壤渗透、大气沉降等途径迁移至本地块的可能性。综合判断,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居住用地要求,不存在土壤污染问题,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终止,无需推进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