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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南方丘陵山地带东江中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县东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
你单位报来《**南方丘陵山地带东江中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县东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和改善东江水源水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废弃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南方丘陵山地带东江中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县东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法人单位:******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回龙镇、田心镇、登云镇、铁场镇。
四、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1-441622-04-05-929763。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挖一般土方260000m3,平整回填土方200000m3、冲沟回填土方60000m3、稀土矿耕地或园地土壤重构550㎡、稀土矿林地或草地土壤重构270000㎡、非稀土矿林地或草地土壤重构275000㎡、撒播灌草种子、覆盖秸秆60hm2、种植乔木86000株、种植藤蔓植物344株、种植猕猴桃110株、条播植草绿化8hm2、植生毯绿化75000㎡、 植生孔18651.45㎡、格宾石笼拦沙坝220m3、Ⅰ型排水沟950m、Ⅱ型排水沟9100m、Ⅱ型排水渠839.89m、沉砂池65座、跌水沟85m、 警示牌70块、发电机购置20台、抽水机购置20台等。
六、项目建设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181.41万元(以财政审核为准);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解决。
七、核准该项目全部**工程采用委托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施工招投标应严格按本批复文件所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八、项目施工安全、用地、用林、规划、环保、消防等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九、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叶书利党务副县长、涂远泽常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省有关《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的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工程采用委托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