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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中心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检测中心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第49项 电子探针”“第50项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第51项 自动电位滴定仪”未明确数量及质保期。
现澄清为: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第49项 电子探针”数量1台,质保期1年;“第50项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数量1台,质保期1年;“第51项 自动电位滴定仪”数量1台,质保期1年。其余内容不变。
此次澄清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开标时间不延期。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8686
地 址:**县高新区**路16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57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0号绿地**会8号楼901号
监督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 址: **县未来大道东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0-****108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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