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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县平街乡顶岸村、花江村、营盘村的集体农用地9.3694公顷(耕地2.8607公顷、园地5.0048公顷、林地0.9946公顷、其他农用地0.5093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00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31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411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9.3791公顷。
二、你县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涉及林地草地的,应按规定办理使用林草手续后方可使用。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