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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的要求,高校要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做好学生权益保障,实习前高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学〔2020〕51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二级学院要加强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学生外出实习须按离校天数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为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学生人身意外保险购买工作,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华联合****公司承保我校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校外实践教学学生人身意外险。中华联合****公司承保期间,除所在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保险外,我校所有专业见习、实习、教育实习、写生采风、动植物野外实习等****学院****公司业务员负****公司联系人:胡思宇180****012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执行报销工作。
政策性团体人身意外保险金额及保费标准:意外身故110000元、意外伤残110000元、意外医疗22000元、住院津贴100元/天(不含豁免);保险价格根据具体参保时间,按不超过6.5元/月/人标准采购,参保时间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