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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两河十四沟”**秀岸综治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两河十四沟”**秀岸综治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区、**区、**区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为验收报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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