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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154343 | 建设单位法人:罗峰 |
| 高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赵镇街道成金大道2870号 |
| **县韩滩双岛中沟整治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4.43792,104.44335 纬度: 30.84812,30.8434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2 |
| 金环评审〔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177.75 |
| 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43-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展****公司 |
| ****4809-3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4-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7KucrE |
|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疏浚总长703.29m,配套护岸护脚加固1455.14m,其中左岸753.13m,右岸702.01m;修复水毁护岸7段,共计262.66m,其中防洪墙加高修复2段护岸,总计56.50m,拆除重建护岸5段,总计206.16m;拆除便桥1座。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疏浚总长703.29m,配套护岸护脚加固1455.14m,其中左岸753.13m,右岸702.01m;修复水毁护岸7段,共计247.79m,其中防洪墙加高修复2段护岸,总计56.50m,拆除重建护岸5段,总计191.29m;拆除便桥1座。 |
| 因测量误差,护岸略微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便桥拆除工程施工工艺:主要包括混凝土及砌体拆除、土方开挖、河道清淤疏浚;护脚及水毁护岸工程: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压脚回填、围堰拆除。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疏浚总长703.29m,配套护岸护脚加固1455.14m,其中左岸753.13m,右岸702.01m;修复水毁护岸7段,共计262.66m,其中防洪墙加高修复2段护岸,总计56.50m,拆除重建护岸5段,总计206.16m;拆除便桥1座。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疏浚总长703.29m,配套护岸护脚加固1455.14m,其中左岸753.13m,右岸702.01m;修复水毁护岸7段,共计247.79m,其中防洪墙加高修复2段护岸,总计56.50m,拆除重建护岸5段,总计191.29m;拆除便桥1座。 |
| 因测量误差,护岸略微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便桥拆除工程施工工艺:主要包括混凝土及砌体拆除、土方开挖、河道清淤疏浚;护脚及水毁护岸工程: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压脚回填、围堰拆除。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含油废水:设置燃油机械、车辆冲洗场地,四周布置截排水沟,收集冲洗废水,再进入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 3、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其中初期排水水质与河流水质基本相似,可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经常性排水主要为悬浮物,浓度大于在500mg/L,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施工场地洒水、设置围挡、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布置雾炮机;建渣垃圾及时清运;对裸露地面和建筑物料进行覆盖、遮盖;物料运输和堆放遮挡覆盖;淤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布局、设置警示牌等。 1、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钢筋、****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根据《**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政府指定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2、****环卫处置。 3、****环卫处置。 4、淤泥暂存于临时堆渣场,后期用于耕地回填。 5、隔油沉淀池油污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宣传教育,植被恢复,复垦,加强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不涉及含油废水产生。其余废水产生及治理方式与环评一致。 大气防护与环评一致 噪声治理与环评一致 淤泥经脱水后直接用于耕地回填;项目不涉及隔油沉淀池油污产生。其余固废产生及处置方式与环评一致。 生态环境防护与环评一致 |
| 项目不涉及含油废水产生。淤泥经脱水后直接用于耕地回填;项目不涉及隔油沉淀池油污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疏浚总长703.29m,配套护岸护脚加固1455.14m,其中左岸753.13m,右岸702.01m;修复水毁护岸7段,共计262.66m,其中防洪墙加高修复2段护岸,总计56.50m,拆除重建护岸5段,总计206.16m;拆除便桥1座。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疏浚总长703.29m,配套护岸护脚加固1455.14m,其中左岸753.13m,右岸702.01m;修复水毁护岸7段,共计247.79m,其中防洪墙加高修复2段护岸,总计56.50m,拆除重建护岸5段,总计191.29m;拆除便桥1座。 |
| 因测量误差,护岸略微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含油废水:设置燃油机械、车辆冲洗场地,四周布置截排水沟,收集冲洗废水,再进入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 3、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其中初期排水水质与河流水质基本相似,可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经常性排水主要为悬浮物,浓度大于在500mg/L,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施工场地洒水、设置围挡、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布置雾炮机;建渣垃圾及时清运;对裸露地面和建筑物料进行覆盖、遮盖;物料运输和堆放遮挡覆盖;淤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布局、设置警示牌等。 1、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钢筋、****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根据《**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政府指定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2、****环卫处置。 3、****环卫处置。 4、淤泥暂存于临时堆渣场,后期用于耕地回填。 5、隔油沉淀池油污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宣传教育,植被恢复,复垦,加强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不涉及含油废水产生。其余废水产生及治理方式与环评一致。 大气防护与环评一致 噪声治理与环评一致 淤泥经脱水后直接用于耕地回填;项目不涉及隔油沉淀池油污产生。其余固废产生及处置方式与环评一致。 生态环境防护与环评一致 |
| 项目不涉及含油废水产生。淤泥经脱水后直接用于耕地回填;项目不涉及隔油沉淀池油污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便桥拆除工程施工工艺:主要包括混凝土及砌体拆除、土方开挖、河道清淤疏浚;护脚及水毁护岸工程: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压脚回填、围堰拆除。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含油废水:设置燃油机械、车辆冲洗场地,四周布置截排水沟,收集冲洗废水,再进入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2、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 3、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其中初期排水水质与河流水质基本相似,可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经常性排水主要为悬浮物,浓度大于在500mg/L,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施工场地洒水、设置围挡、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布置雾炮机;建渣垃圾及时清运;对裸露地面和建筑物料进行覆盖、遮盖;物料运输和堆放遮挡覆盖;淤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布局、设置警示牌等。 1、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钢筋、****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根据《**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政府指定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2、****环卫处置。 3、****环卫处置。 4、淤泥暂存于临时堆渣场,后期用于耕地回填。 5、隔油沉淀池油污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宣传教育,植被恢复,复垦,加强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不涉及含油废水产生。其余废水产生及治理方式与环评一致。 大气防护与环评一致 噪声治理与环评一致 淤泥经脱水后直接用于耕地回填;项目不涉及隔油沉淀池油污产生。其余固废产生及处置方式与环评一致。 生态环境防护与环评一致 |
| 项目不涉及含油废水产生。淤泥经脱水后直接用于耕地回填;项目不涉及隔油沉淀池油污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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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含油废水:设置燃油机械、车辆冲洗场地,四周布置截排水沟,收集冲洗废水,再进入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 / | 项目不涉及含油废水产生。 | / | |
| 2 | 2、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沱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 与环评一致 | / | |
| 3 | 3、基坑排水: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其中初期排水水质与河流水质基本相似,可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经常性排水主要为悬浮物,浓度大于在500mg/L,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 | / | 与环评一致 | / |
| 1 | 施工场地洒水、设置围挡、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布置雾炮机;建渣垃圾及时清运;对裸露地面和建筑物料进行覆盖、遮盖;物料运输和堆放遮挡覆盖;淤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 《**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 施工场地洒水、设置围挡、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布置雾炮机;建渣垃圾及时清运;对裸露地面和建筑物料进行覆盖、遮盖;物料运输和堆放遮挡覆盖;淤泥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 /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布局、设置警示牌等。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布局、设置警示牌等。 | / |
| 1 | 1、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部分合理利用,不能利用的钢筋、****回收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根据《**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政府指定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2、****环卫处置。 3、****环卫处置。 4、淤泥暂存于临时堆渣场,后期用于耕地回填。 5、隔油沉淀池油污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淤泥经脱水后直接用于耕地回填;项目不涉及隔油沉淀池油污产生。其余固废产生及处置方式与环评一致。 |
| 1 | 加强宣传教育,植被恢复,复垦,加强绿化。 | 与环评一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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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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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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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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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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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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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