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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地成片〔****2026〕 4号
****政府关于**县湾坞镇上洋****经济开发区霞美镇省道201西侧片区片区
土地征收
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政府:
《****政府关于**县湾坞镇上洋****经济开发区霞美镇省道201西侧片区片区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浦政地〔2024〕77号安政文〔2024〕394号)和《****政府关于核减**县湾坞镇上洋****经济开发区霞美镇省道201西侧片区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浦政地古〔2025〕137号安政文〔2025〕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减后的**县湾坞镇上洋****经济开发区霞美镇省道201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核定成片开发总面积4.6155 32.7214公顷。
二、****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注重耕地保护,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三、****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应按照规定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临近海岸线的,应符合海岸建筑后退线有关规定。《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机关审批。
****政府
****2026年 1月 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厅、******厅,****政府,存档。
****2026年 1月 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