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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对**县五里梁片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永明镇团缘村拌合站及材料堆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县五里梁片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永明镇团缘村拌合站及材料堆场
2、建设单位:****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4、建设地点:**省**市**县永明镇石缘寺村八组
5、建设性质:改建
6、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9211m2。总建筑面积9856.45m2,其中生产线厂房面积3360.25m2、办公及生活区域面积729.38m2,料仓建筑面积5766.82m2。工程已于2015年6月动工,于2015年12月完工,工期6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三、公示期限: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日,10个工作日。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或者致电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发表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或者****水利局。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水利局0816-****170。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吴强/181****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