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6年-2028年办公耗材定点、印刷定点、办公设备供货、公务车维修定点、食堂食材定点等项目定点采购建立日常办公采购名录库项目,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办公耗材定点、印刷定点、办公设备供货、公务车维修定点、食堂食材定点等项目定点采购建立日常办公采购名录库
2、采购用途种类: 1.办公电子设备(含各类电脑、打复印机、照相摄影机等)、电脑耗材类;2.印刷品类;3.办公家具供货类;4.公务车辆维修类;5.小型设备维修类;6.其他服务类项目7.副产品类(新鲜蔬菜、肉禽水产、香料、干辣椒、调味品等);8.粮油类(大米);9.冷冻类(半成品)。
3、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实际需要。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市主**范围内有固定的专用经营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房屋产权文件等),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址一致。
3、有相关资质特性,****政府采购网定点单位优先。
4.食堂食材供应商还须有国家规定的必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各类食材食品各类标识要素齐全,产品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等资料等相关印证资料;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所供货物价格提供具体明细清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有法律诉讼、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合体投标:本次邀请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成交服务对象的确定及监督
1、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递交资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多证合一);
(3)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
(4)单独密封的报价表;
(5)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及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1)
(6)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全部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原始公章
3、报名及递交资料的地点:****中心综合馆三楼投融资部
4、本次采购项目全程接受**市****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监督。
名 称:****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8****2899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