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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陵水黎族自****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陵水县主持召开了“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更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桥**(白鹭洲码头))”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与会单位代表一致同意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对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4日,如对验收材料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136****4736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