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城市更新项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审批
福建-莆田-荔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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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荔**拱辰街道******局指挥中心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日期:2026-01-20 09:55:53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市荔**拱辰街道******局指挥中心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展开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荔**拱辰街道******局指挥中心北侧地块)位于**市荔**拱辰街道,地块四至范围:**荔园中路绿化控制带,西至秀水路,南至东圳路绿化控制带,北至现状居住用地;调查地块红线内占地12518.54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37808°、北纬25.448911°。踏勘期间本地块2014年前为农田,由于本地块地势相对较低,地块使用者从**区运来开山建房的土方用于填土,将地势提高大概1.8米。调查地块平整后,将地块划片****公司(2016-2025年);汽车维修厂2个,分别为:华谊来汽修(2016-2025年)和阿明汽车钣金喷漆(2016-2020年);****公司(2016-2025年),分别为:**物流、**物流、**物流和明可达物流;****协会(2016-2025年),场地内有吊车近十台;一个瓷砖仓库(2016-2025年),堆放瓷砖(平时有切割瓷砖);地块内西北侧为市****公司(办公用房)(2019-2025年)。地块内大部分区域有硬化,西南侧有少量农田;****停车场使用(****停车场),地块内停放较多闲置车辆。本调查地块拟调整为商住用地,规划用途变更为07居住用地中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09商业服务业用地中0901商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贯彻落实十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十填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的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方案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地块历史上有存在污染源,故本地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莆政综〔2017〕26号)等系列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确定污染范围及深度。

三、调查结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经调查结果整理分析:

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地下水点位检测结果均未超过GB/T14848-2017中IV类限值,未发现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开展,经过地块污染识别和采样调查工作,可以确定**市荔**拱辰街道******局指挥中心北侧地块)符合建设一类居住用地的规划要求,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本地块土壤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39****779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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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