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2MA7H1E1A7E | 建设单位法人:赵明浩 |
| 陈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六德****村委会****小组****电站 |
| **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六德乡 |
| 经度:100.****8996 纬度: 26.****183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0 |
| 丽环审〔2024〕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234.43 |
| 82.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2MA7H1E1A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2MABULYJ58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5-03-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装机容量95MWp,太阳能电池阵列拟采用61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共由34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其中1个1.4MW光伏阵列,1个1.75MW光伏阵列,4个2.1MW光伏阵列,6个2.45MW光伏阵列,7个2.8MW光伏阵列,9个3.15MW光伏阵列及6个3.5MW光伏阵列,光伏电池组件所发电量经350kW组串式逆变器后,接至箱式变压器,升压至交流35kV,由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220 kV红土地光伏升压站,最终以1回220kV线路送出。 | 实际建设情况:**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95MW(直流侧容量为120.78976MWp),总用地面积116.78hm2,太阳能电池阵列采用61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进行开发,累计安装610Wp双面双玻组件198016块,共由31个光伏子方阵组成,其中1个1.75MW光伏阵列,4个2.1MW光伏阵列,5个2.8MW光伏阵列,6个3.15MW光伏阵列,15个3.5MW光伏阵,光伏电池组件所发电量经350kW组串式逆变器后,接至箱式变压器,升压至交流35kV,由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220 kV****电站升压站,最终以1回220kV线路送出。 |
| 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地形情况对光伏板布置情况有所调整,光伏子方阵减少3个,光伏组件数量不变,总装机规模与环评期间保持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使用物理学的光生伏特效应(是一种量子效应)直接将太阳能光能转变为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使用物理学的光生伏特效应(是一种量子效应)直接将太阳能光能转变为电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共34个箱式变压器(油式),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1.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施工临时占地全部恢复生态。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31个箱变事故油池,单个容积1.5m3。事故油池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防渗采取20mm厚1:2.5防水砂浆抹面,贮存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施工临时占地全部恢复生态。 |
| 箱式变压器数量减少3个,事故油池数量随之减少3个。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1)废电池板收集后运至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 2)检修废油用有盖容器盛装后暂存于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检修废油转运过程中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 | 1)废光伏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红土地(16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仓库,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 2)检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暂存后,委托**义成****公司处置。 |
| 1 | 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选址选线和工程布置,尽量采取避让措施,减少占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不得越界施工。施工过程中土方调运遵循“随挖、随运、随填”的原则,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扰动区域采用当地林草品种进行植被恢复;修筑截排水沟、植草护坡等,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 |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厂址地形地貌特点,将环评阶段用地进行了优化,实际建设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了47.01hm2,优化选址和工程布置,减少了占用植被,新增地块用地类型为其他草地,不为光伏项目不得占用的用地类型。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未出现越界施工情况。施工过程中土方调运遵循“随挖、随运、随填”的原则,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扰动区域采用当地林草品种进行植被恢复,验收阶段,场区植被长势较好;施工期间修筑截排水沟、植草护坡等,已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认真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未出现破坏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情况。 |
| 1 | 本项目共34个箱式变压器,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1.5m3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 本项目因光伏方阵减少3个,箱式变压器随之减少3个,共31个箱式变压器,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计1.5m3的事故油池,满足最大事故排油量的要求。 |
| 废光伏板、检修废油,检修人员依托红土地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光伏板、检修废油,检修人员依托红土地光伏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