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园信息化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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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园信息化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园信息化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园信息化集成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园信息化集成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经开区圣祥小镇南区楼宇(4、5、6、9、10号楼),位于呈祥大道北、嘉诚路西,建筑面积为16055平方米,楼高4/5层,用途为商业用地。****将通过此地块发展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优越,建设规模适度,建设条件良好,总体方案设计合理,引入产业符合当地招引政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5、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任**许庄街****科技园C幢

联系人:徐国耀 联系电话:150****9897

6、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许庄街道京投总部大厦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39****4968

7、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7-****885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标书代写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政府采购活动,****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公司在政府采购****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7日09时00分前(**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以下资料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备注:

(1)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余仅留复印件(原件报名后即退)。

(2)未按要求响应本项目(报名)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招标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https://www./)、**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标书代写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标书代写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徐国耀 联系电话:150****989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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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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