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9926
通讯地址:溧****行政审批局****环境局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用****公司
沥青拌和楼、水稳拌和楼、水泥制品、石料生产项目
**市社渚镇S360北侧、梅渚**侧
基本情况:投资1500万元,对现有厂房进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拟购置4000型环保沥青拌和站成套设备、XLRAP-120III型精细分离设备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能完成沥青混凝土年产5万吨生产项目。
1、废水:搅拌机、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清洗用水;喷淋塔用水,定期清渣后循环使用;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骨料投料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到1根40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骨料烘干、天然气燃烧及骨料筛分废气经“重力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40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拌和废气、沥青罐区废气、成品暂存及出料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离心除雾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40米高DA007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筛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到1根30米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布袋、沥青铣刨料内杂质,依托现有的一个4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渣,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已建一个20平方米危废贮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