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梁热电苍山产业集聚区配套热网工程二期

审批
浙江-台州-天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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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0

项目名称 红石梁热电苍山产业集聚区配套热网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 **省**市**县红石梁热电洪三分厂热源点——苍山产业集聚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34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健
联系人 许珂 联系电话 188****0525
项目投资(万元) 6000 环保投资(万元) 6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2-1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条供热管线,该项目起点为**县红石梁热电洪三分厂热源点,终点为苍山产业集聚区,管线全长约7.5公里,管径为DN500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临时堆场、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加盖篷布等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机械尾气采取加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管理、维护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管道敷设组焊无组织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依托管网沿线已有的生活措施后通过化粪池或旱厕处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或用于农田施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经沉淀澄清措施后通过回用排放至施工用水和场区洒水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土石方、干泥等经人工收集后,用小车运至低洼处填埋;废弃物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管网沿线已有的生活设施,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一地点同时使用,且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禁止施工,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领取相关证明并通告附近居民且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在夜间开展施工(尽量不要安排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2)在施工机械上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和维护。(3)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项目区中间位置处,并设置封闭式隔音棚,从源头控制噪声影响。(4)做好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加强施工管理,禁止车辆高速行驶,减少车辆鸣笛,同时选择性能良好,噪声低的运输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从源头上减小交通噪声。(5)在施工场界处设置临时围挡,选择具有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具有一定环境管理水平的建筑单位进行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临时雨水排水沟道,夯实裸露地面,尽量减缓雨水对泥土的冲刷和水土流失。(2)施工废料、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3)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和空地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4)在工程防护,施工期管理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可减少水士流失对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工作。
承诺:**** 陈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健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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