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金祥苑综合体建设项目地块 (城镇住宅用地)

审批
甘肃-庆阳-庆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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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祥苑综合体建设项目地块 (城镇住宅用地)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6-01-20 13:30
项目名称 **县金祥苑综合体建设项目地块 (城镇住宅用地)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1-20 13:30 至 2026-02-04 13:30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22675.70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省**市**县金祥苑
经度 107.865000 纬度 36.01822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09-06 至 2025-12-30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王霞 单位联系电话 180****6789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王霞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0****6789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曹明锦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9****088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省**市**县金祥苑售楼部
报告主要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4.2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通过现场踏勘、地块开发利用历史调查、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对资料收集情况、踏勘结果和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可知,2003年-2014年,本地块内北侧有耕地、草地、林地以及零星的居民住宅,****油田勘探局总库生活办公区,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主要有家属楼,托管所,办公用房,道路以及停车区;2014年-2015年, 本地块内北侧居民住宅已拆除,耕地、草地、****政府征用,用地性质已经变化为城镇住宅用地,****油田勘探局总库生活办公区,主要有家属楼,托管所,办公用房,道路以及停车区;2015年-2024年,本地块内北侧土地未开发利用,****油田勘探局总库生活办公区,主要有家属楼,托管所,办公用房,道路以及停车区;2024年-2025年,****油田勘探局总库生活办公区拆除后,******公司获得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权,**县金祥苑综合体建设项目开始建设。

**县金祥苑综合体建设项目地块((城镇住宅用地))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生活污水成分简单,经污水管网流****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化粪池采用一般防渗区要求防渗,采取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为K≤1.0×10-7cm/s,满足防渗工程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化粪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管理中心,设有生活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物****政府指定地点,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地块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分布,项目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其余地块大多是城市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从历史沿革来看,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地块和相邻地块历史上未用作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用途;经过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土壤污染;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未用作危险废物堆放场所、未用于固废堆放与倾倒、未用于固废填埋等用途,且未发现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合上述调查分析,本次调查认为,**县金祥苑综合体建设项目地块((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不存在污染情况,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居住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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