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力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系列轮胎生产线智能安全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临沂-沂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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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9676XW卢念成
刘刚**省**市沂**
**省**市沂**青驼镇**村(原南店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电动车系列轮胎生产线智能安全改造项目****
2021版本:052-26--052橡胶制品业291C2911-C2911-轮胎制造
**省**市沂** **省**市沂**青驼镇**村(原南店村)
经度:118.29361 纬度: 35.38153****环境局
2025-03-03
临环审〔2025〕4号913********69676XW001V
2020-07-3112600
720****
913********69676XW****
913********69676XW******公司
913********96009082025-11-10
2025-12-222026-01-19
https://www.****.cn/project/51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该项目为技改项目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淘汰GK400密炼机1台、硫化机58台及部分老旧设备,新上GN370密炼机1台、硫化机50台及部分更新设备;调整产品组成,产品调整为真空钢丝胎,总体保持800万套电动车等系列轮胎产能不变(产品方案升级为真空钢丝胎800万条,内胎减少至390万条,年混炼胶能力控制在6802吨以内)。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淘汰GK400密炼机1台、硫化机58台及部分老旧设备,新上GN370密炼机1台、硫化机50台及部分更新设备;调整产品组成,产品调整为真空钢丝胎,总体保持800万套电动车等系列轮胎产能不变(产品方案升级为真空钢丝胎800万条,内胎减少至390万条,年混炼胶能力控制在6802吨以内)。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技改项目混炼胶用于生产真空钢丝胎和内胎产品,真空钢丝胎较原有工程外胎增加了内衬层、三角胶生产线,增加了轮胎的气密性等。本项目涉及到关键设备密炼机和硫化机,密炼炼胶次数、时间以及硫化时间增加,工艺参数改变,混炼胶质量提升、产品升级,全厂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真空钢丝胎生产工艺流程 真空钢丝胎由主要原料天然胶、再生胶、合成胶以及辅料炭黑、软化剂、硫化剂、轻钙、促进剂、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等,分别经密炼(母炼、终炼)、胎面挤出、开炼及钢丝压出、尼龙布或钢丝压延及帘线剪断、内衬层挤出压延、三角胶挤出压延后成型贴合,然后进行半成品检验后经过硫化、成品检验等工序后,得到产品。 B、工艺流程说明: (1)密炼:GN370密炼机增加上辅机自动控制系统,配有炭黑、小料自动配料系统和密炼自动切料、计量、输送系统,实现对炭黑、油料、小料、胶料的自动称量、自动密炼、自动冷却、自动叠片全过程的自动控制。 ①炭黑(太空包)由汽车运输进厂,由叉车运至四楼,使用时由吊车将太空包吊到压送罐上方,将炭黑卸入压送罐,经气力输送至车间炭黑日贮斗;炭黑日贮斗配有高低料位计,实现物料输送自控控制;贮斗内的炭黑通过螺旋喂料器进入炭黑自动秤,并经顺料筒和密炼机后装料斗加入密炼机中。本项目采用炭黑全密闭气力输送装置和炭黑自动称量系统,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炭黑的无组织排放。 ②各小料(轻钙、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等)解包送入十六工位小料贮斗,自动称量,进入GN370密炼机。软化剂(油料)进厂后,卸入油料储罐存放,由油料罐经密闭管道自动注入GN370密炼机。储罐均设置蒸汽加热盘管用以对罐内油料进行加热或保温。每个储油罐均设有温度控制装置、料位计和油温指示仪表。油料输送采用大循环方案,配备一套循环管路,用输油泵、输油管将油送到油料秤,并按配方自动称量,由注射泵注入密炼机。储油罐、输油管和油料保温罐均采用蒸汽加热(温度控制在60~80℃),并全部加保温层,以减少热能损耗。③天然橡胶、合成胶、再生胶由自动系统机械手完成搬运、切料、计量后由运输带投入GN370密炼机。各原辅料通过控制系统按顺序进入至GN370密炼机后通电加热至70℃进行搅拌、机打混炼均匀,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混炼后的胶料排至双螺杆挤出机制成胶片,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由自动叠片机叠片,得到母炼胶。炼胶过程中会产生热量,母炼胶多次炼制可以更好地控制温度,避免因温度过高而导致橡胶降解;根据轮胎各部件不同采用不同炼制次数的母炼胶,母炼胶每一次炼制后都需要经过挤出机制胶片、冷却线进行冷却、叠片机叠片,母炼胶叠片后存放进入下一次炼制。④最后,母炼胶与自动称量后的促进剂、硫磺等“小药”一同送入GN370密炼机后进行终炼胶,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炼制后的胶料经电加热开炼机进行胶片压制,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得到终炼胶。经过母炼、终炼共同炼制完成制得最终成品混炼胶,经叉车转移至经叉车输送至压延压出车间。 (2)压延压出:①****中心的部分终炼胶直接供料至双复合冷喂料挤出机,挤出机按照尺寸要求挤出相应的厚度、宽度、长度的真空钢丝胎胎面、胎侧。挤出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定期补充外购的软水。 ②部分终炼胶供料至电加热开炼机,胶料在开炼机上炼制均匀软化,压制后的胶料经皮带送至压延机,通过压延机辊筒对胶料的作用,尼龙帘布或钢丝进入压延机贴胶,两面覆胶后形成一种厚薄均匀的挂胶帘线或钢丝帘线,风冷冷却、卷取后待用,该工段重点控制滚温、滚距、速比,按标准操作,使挂胶帘线或钢丝帘线的厚度和有关质量符合下工序的要求。 (3)裁断:包括挂胶帘线裁断和钢丝帘线裁断,布置于钢丝裁断车间。挂胶帘线裁断:利用裁断机把挂胶帘线裁断成一定角度、宽度的工艺过程,得到帘线层;钢丝帘线裁断:利用裁断机把钢丝帘线胶裁断成一定角度、宽度的工艺过程,得到带束层。 (4)钢丝压出:钢丝压出布置于钢丝裁断车间,钢丝经钢丝成型机以一定的张力导开,进入机头穿丝孔,经挤出装置双面覆胶冷却卷取后得到钢丝圈胎圈,在存放车上存放,送入下道工序。 (5)内衬层及三角胶压出:内衬层、三角胶由挤出压延生产线压延胶片、贴合、冷却(风冷)、卷取后存放。 (6)成型:成型采用一次法成型或二次法成型。 ①一次成型:在成型机的辅助鼓上将帘线层或带束层、胎面依此贴合成环状复合体;在主鼓上将胎侧、内衬层、三角胶、胎圈按顺序和位置贴合,将已贴合好的帘线层或带束层、胎面复合件用传递环套在主鼓的胎体组合件上,经压合后即完成胎胚的成型。 ②二次成型 第一段成型:将胎圈、三角胶、内衬层、胎侧等部件经过一次成型机组装成为一段胎胚。第二段成型:将一段胎胚与帘线层或带束层与胎面组装在一起成为生胎。卸胎后存放于胎胚存放车上,停放待用。 (7)胎胚检验:主要进行外观检验,合格品进入硫化工序,不合格品进入前道工序。 (8)硫化:硫化就是从生胶变成熟胶的过程。硫化是指成型后的胎胚在一定时间(根据轮胎规格不同硫化时间为21min-40min,平均硫化时间30.5min),温度在200℃左右,橡胶材料中线形的大分子链交联形成空间网状结构的大分子的过程,并使胶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其他性能随之发生根本变化的过程,也就是从塑性胶变为弹性胶的过程。 采用氮气增压蒸汽加热硫化工艺,硫化工艺步骤如下: ①将胎坯置入模型; ②将低压氮气充入胶囊,以便把轮胎均匀定型至完全相同的尺寸; ③将0.8-1.4MPa蒸汽充入胶囊,以提供硫化所需热量,根据不同的轮胎品种和规格,这一步骤可持续2~8min; ④充入高压氮气(≥2.3MPa)以提高剩余硫化时间内胶囊的内压; ⑤排空胶囊,取出轮胎。 这个过程在硫化机内进行,轮胎硫化时,抓胎手将胎胚装入硫化机的模具,通氮气进行一次定型,再增加压力进行二次定型。生胎装入模具后,先用低压氮气冲入定模,接着用高压蒸汽吹入胶囊,吹入时间一般持续2-8min,待蒸汽充入量可保证硫化周期前胶囊内温度不低于200℃。硫化结束后将混合气体排出、开模、卸胎,自然冷却。 (9)检验:对成品进行检验。 (10)包装:检验后的真空钢丝胎包装入库,待售。 2、内胎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A、工艺流程 内胎生产由主要原料天然胶、再生胶、合成胶以及辅料炭黑、软化剂、硫化剂、轻钙、促进剂、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通过密炼(塑炼、母炼、终炼)、挤出、裁断及接头、安嘴、硫化等工序后,得到产品。 B、工艺流程说明 (1)密炼:GN370密炼机增加上辅机自动控制系统,配有炭黑、小料自动配料系统和密炼自动切料、计量、输送系统,实现对炭黑、油料、小料、胶料的自动称量、自动密炼、自动冷却、自动叠片全过程的自动控制。 ①炭黑(太空包)由汽车运输进厂,由叉车运至四楼,使用时由吊车将太空包吊到压送罐上方,将炭黑卸入压送罐,经气力输送至车间炭黑日贮斗;炭黑日贮斗配有高低料位计,实现物料输送自控控制;贮斗内的炭黑通过螺旋喂料器进入炭黑自动秤,并经顺料筒和密炼机后装料斗加入密炼机中。本项目采用炭黑全密闭气力输送装置和炭黑自动称量系统,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炭黑的无组织排放。 ②各小料(轻钙、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等)解包送入十六工位小料贮斗,自动称量,进入GN370密炼机。 软化剂(油料)进厂后,卸入油料储罐存放,由油料罐经密闭管道自动注入GN370密炼机。储罐均设置蒸汽加热盘管用以对罐内油料进行加热或保温。每个储油罐均设有温度控制装置、料位计和油温指示仪表。油料输送采用大循环方案,配备一套循环管路,用输油泵、输油管将油送到油料秤,并按配方自动称量,由注射泵注入密炼机。储油罐、输油管和油料保温罐均采用蒸汽加热(温度控制在60~80℃),并全部加保温层,以减少热能损耗。 产污环节:小粉料往贮斗上料时会产生粉尘(G2-1);小粉料进入密炼机放料落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G2-2);油料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3);设备运行噪声。 ③天然橡胶、合成胶、再生胶由自动系统机械手完成搬运、切料、计量后由运输带投入GN370密炼机,先进行塑炼,目的增加胶料的可塑性、粘着性等物理性能。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塑炼胶料排至双螺杆挤出机制成胶片,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由自动叠片机叠片,得到塑炼胶。 ④塑炼后胶料与各原辅料通过控制系统按顺序进入至GN370密炼机后通电加热至70℃进行搅拌、机打混炼均匀,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混炼后的胶料排至双螺杆挤出机制成胶片,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由自动叠片机叠片,得到母炼胶。 ⑤最后,母炼胶与自动称量后的促进剂、硫磺等“小药”一同送入GN370密炼机后进行终炼胶,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炼制后的胶料经电加热开炼机进行胶片压制,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得到终炼胶。经过母炼、终炼共同炼制完成制得最终成品混炼胶,经叉车转移至经叉车输送至压延压出车间。 (2)预热挤出及胎面冷却:****中心的胶料经两台开炼机炼制均匀软化并有一定温度,经输送带输送至挤压机,在挤压机开工时通入蒸汽约10~20min对胶料进行间接加热,然后挤出机按照尺寸要求挤出相应的厚度、宽度、长度的内胎;挤出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设备冷却;挤出的内胎胶进入挤出机后段冷却线,冷却采用水冷,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后的内胎胶利用风机吹干。 产污环节:内胎生产开炼机炼制过程产生开炼废气(G7-1)、以及挤出机挤出废气(G7-2);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3)印标:利用打码机在每条挤出的胶带上打码。 (4)截断:按照尺寸要求利用自动裁刀将胶带进行裁断。 (5)安嘴:人工在胶带上进行打孔、安嘴、人工压实。 (6)接头:安嘴后的胶带通过接头机在一定压力下进行接头。 (7)硫化:硫化就是从生胶变成熟胶的过程。接头后的内胎放入硫化机中设定温度160℃、压力0.7MPa条件下,通入蒸汽间接加热硫化120-225s后取出,自然冷却。 (8)检验:首先进行外观检验,然后充气停放24小时,检验漏气情况。 (9)吸气、包装:吸气、人工上气门芯、六角螺丝后包装入库,待售。本技改项目混炼胶用于生产真空钢丝胎和内胎产品,真空钢丝胎较原有工程外胎增加了内衬层、三角胶生产线,增加了轮胎的气密性等。本项目涉及到关键设备密炼机和硫化机,密炼炼胶次数、时间以及硫化时间增加,工艺参数改变,混炼胶质量提升、产品升级,全厂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真空钢丝胎生产工艺流程 真空钢丝胎由主要原料天然胶、再生胶、合成胶以及辅料炭黑、软化剂、硫化剂、轻钙、促进剂、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等,分别经密炼(母炼、终炼)、胎面挤出、开炼及钢丝压出、尼龙布或钢丝压延及帘线剪断、内衬层挤出压延、三角胶挤出压延后成型贴合,然后进行半成品检验后经过硫化、成品检验等工序后,得到产品。 B、工艺流程说明: (1)密炼:GN370密炼机增加上辅机自动控制系统,配有炭黑、小料自动配料系统和密炼自动切料、计量、输送系统,实现对炭黑、油料、小料、胶料的自动称量、自动密炼、自动冷却、自动叠片全过程的自动控制。 ①炭黑(太空包)由汽车运输进厂,由叉车运至四楼,使用时由吊车将太空包吊到压送罐上方,将炭黑卸入压送罐,经气力输送至车间炭黑日贮斗;炭黑日贮斗配有高低料位计,实现物料输送自控控制;贮斗内的炭黑通过螺旋喂料器进入炭黑自动秤,并经顺料筒和密炼机后装料斗加入密炼机中。本项目采用炭黑全密闭气力输送装置和炭黑自动称量系统,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炭黑的无组织排放。 ②各小料(轻钙、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等)解包送入十六工位小料贮斗,自动称量,进入GN370密炼机。软化剂(油料)进厂后,卸入油料储罐存放,由油料罐经密闭管道自动注入GN370密炼机。储罐均设置蒸汽加热盘管用以对罐内油料进行加热或保温。每个储油罐均设有温度控制装置、料位计和油温指示仪表。油料输送采用大循环方案,配备一套循环管路,用输油泵、输油管将油送到油料秤,并按配方自动称量,由注射泵注入密炼机。储油罐、输油管和油料保温罐均采用蒸汽加热(温度控制在60~80℃),并全部加保温层,以减少热能损耗。③天然橡胶、合成胶、再生胶由自动系统机械手完成搬运、切料、计量后由运输带投入GN370密炼机。各原辅料通过控制系统按顺序进入至GN370密炼机后通电加热至70℃进行搅拌、机打混炼均匀,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混炼后的胶料排至双螺杆挤出机制成胶片,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由自动叠片机叠片,得到母炼胶。炼胶过程中会产生热量,母炼胶多次炼制可以更好地控制温度,避免因温度过高而导致橡胶降解;根据轮胎各部件不同采用不同炼制次数的母炼胶,母炼胶每一次炼制后都需要经过挤出机制胶片、冷却线进行冷却、叠片机叠片,母炼胶叠片后存放进入下一次炼制。④最后,母炼胶与自动称量后的促进剂、硫磺等“小药”一同送入GN370密炼机后进行终炼胶,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炼制后的胶料经电加热开炼机进行胶片压制,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得到终炼胶。经过母炼、终炼共同炼制完成制得最终成品混炼胶,经叉车转移至经叉车输送至压延压出车间。 (2)压延压出:①****中心的部分终炼胶直接供料至双复合冷喂料挤出机,挤出机按照尺寸要求挤出相应的厚度、宽度、长度的真空钢丝胎胎面、胎侧。挤出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降温,定期补充外购的软水。 ②部分终炼胶供料至电加热开炼机,胶料在开炼机上炼制均匀软化,压制后的胶料经皮带送至压延机,通过压延机辊筒对胶料的作用,尼龙帘布或钢丝进入压延机贴胶,两面覆胶后形成一种厚薄均匀的挂胶帘线或钢丝帘线,风冷冷却、卷取后待用,该工段重点控制滚温、滚距、速比,按标准操作,使挂胶帘线或钢丝帘线的厚度和有关质量符合下工序的要求。 (3)裁断:包括挂胶帘线裁断和钢丝帘线裁断,布置于钢丝裁断车间。挂胶帘线裁断:利用裁断机把挂胶帘线裁断成一定角度、宽度的工艺过程,得到帘线层;钢丝帘线裁断:利用裁断机把钢丝帘线胶裁断成一定角度、宽度的工艺过程,得到带束层。 (4)钢丝压出:钢丝压出布置于钢丝裁断车间,钢丝经钢丝成型机以一定的张力导开,进入机头穿丝孔,经挤出装置双面覆胶冷却卷取后得到钢丝圈胎圈,在存放车上存放,送入下道工序。 (5)内衬层及三角胶压出:内衬层、三角胶由挤出压延生产线压延胶片、贴合、冷却(风冷)、卷取后存放。 (6)成型:成型采用一次法成型或二次法成型。 ①一次成型:在成型机的辅助鼓上将帘线层或带束层、胎面依此贴合成环状复合体;在主鼓上将胎侧、内衬层、三角胶、胎圈按顺序和位置贴合,将已贴合好的帘线层或带束层、胎面复合件用传递环套在主鼓的胎体组合件上,经压合后即完成胎胚的成型。 ②二次成型 第一段成型:将胎圈、三角胶、内衬层、胎侧等部件经过一次成型机组装成为一段胎胚。第二段成型:将一段胎胚与帘线层或带束层与胎面组装在一起成为生胎。卸胎后存放于胎胚存放车上,停放待用。 (7)胎胚检验:主要进行外观检验,合格品进入硫化工序,不合格品进入前道工序。 (8)硫化:硫化就是从生胶变成熟胶的过程。硫化是指成型后的胎胚在一定时间(根据轮胎规格不同硫化时间为21min-40min,平均硫化时间30.5min),温度在200℃左右,橡胶材料中线形的大分子链交联形成空间网状结构的大分子的过程,并使胶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及其他性能随之发生根本变化的过程,也就是从塑性胶变为弹性胶的过程。 采用氮气增压蒸汽加热硫化工艺,硫化工艺步骤如下: ①将胎坯置入模型; ②将低压氮气充入胶囊,以便把轮胎均匀定型至完全相同的尺寸; ③将0.8-1.4MPa蒸汽充入胶囊,以提供硫化所需热量,根据不同的轮胎品种和规格,这一步骤可持续2~8min; ④充入高压氮气(≥2.3MPa)以提高剩余硫化时间内胶囊的内压; ⑤排空胶囊,取出轮胎。 这个过程在硫化机内进行,轮胎硫化时,抓胎手将胎胚装入硫化机的模具,通氮气进行一次定型,再增加压力进行二次定型。生胎装入模具后,先用低压氮气冲入定模,接着用高压蒸汽吹入胶囊,吹入时间一般持续2-8min,待蒸汽充入量可保证硫化周期前胶囊内温度不低于200℃。硫化结束后将混合气体排出、开模、卸胎,自然冷却。 (9)检验:对成品进行检验。 (10)包装:检验后的真空钢丝胎包装入库,待售。 2、内胎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A、工艺流程 内胎生产由主要原料天然胶、再生胶、合成胶以及辅料炭黑、软化剂、硫化剂、轻钙、促进剂、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通过密炼(塑炼、母炼、终炼)、挤出、裁断及接头、安嘴、硫化等工序后,得到产品。 B、工艺流程说明 (1)密炼:GN370密炼机增加上辅机自动控制系统,配有炭黑、小料自动配料系统和密炼自动切料、计量、输送系统,实现对炭黑、油料、小料、胶料的自动称量、自动密炼、自动冷却、自动叠片全过程的自动控制。 ①炭黑(太空包)由汽车运输进厂,由叉车运至四楼,使用时由吊车将太空包吊到压送罐上方,将炭黑卸入压送罐,经气力输送至车间炭黑日贮斗;炭黑日贮斗配有高低料位计,实现物料输送自控控制;贮斗内的炭黑通过螺旋喂料器进入炭黑自动秤,并经顺料筒和密炼机后装料斗加入密炼机中。本项目采用炭黑全密闭气力输送装置和炭黑自动称量系统,提高机械化水平,减少炭黑的无组织排放。 ②各小料(轻钙、分散剂、防老剂、氧化锌等)解包送入十六工位小料贮斗,自动称量,进入GN370密炼机。 软化剂(油料)进厂后,卸入油料储罐存放,由油料罐经密闭管道自动注入GN370密炼机。储罐均设置蒸汽加热盘管用以对罐内油料进行加热或保温。每个储油罐均设有温度控制装置、料位计和油温指示仪表。油料输送采用大循环方案,配备一套循环管路,用输油泵、输油管将油送到油料秤,并按配方自动称量,由注射泵注入密炼机。储油罐、输油管和油料保温罐均采用蒸汽加热(温度控制在60~80℃),并全部加保温层,以减少热能损耗。 产污环节:小粉料往贮斗上料时会产生粉尘(G2-1);小粉料进入密炼机放料落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G2-2);油料储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3);设备运行噪声。 ③天然橡胶、合成胶、再生胶由自动系统机械手完成搬运、切料、计量后由运输带投入GN370密炼机,先进行塑炼,目的增加胶料的可塑性、粘着性等物理性能。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塑炼胶料排至双螺杆挤出机制成胶片,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由自动叠片机叠片,得到塑炼胶。 ④塑炼后胶料与各原辅料通过控制系统按顺序进入至GN370密炼机后通电加热至70℃进行搅拌、机打混炼均匀,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混炼后的胶料排至双螺杆挤出机制成胶片,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由自动叠片机叠片,得到母炼胶。 ⑤最后,母炼胶与自动称量后的促进剂、硫磺等“小药”一同送入GN370密炼机后进行终炼胶,炼胶过程中采用循环冷却水对密炼机降温,避免设备温度过高造成胶料不合格;炼制后的胶料经电加热开炼机进行胶片压制,胶片(温度120℃左右)经自带胶片冷却线冷却至40℃左右,得到终炼胶。经过母炼、终炼共同炼制完成制得最终成品混炼胶,经叉车转移至经叉车输送至压延压出车间。 (2)预热挤出及胎面冷却:****中心的胶料经两台开炼机炼制均匀软化并有一定温度,经输送带输送至挤压机,在挤压机开工时通入蒸汽约10~20min对胶料进行间接加热,然后挤出机按照尺寸要求挤出相应的厚度、宽度、长度的内胎;挤出过程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设备冷却;挤出的内胎胶进入挤出机后段冷却线,冷却采用水冷,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冷却后的内胎胶利用风机吹干。 产污环节:内胎生产开炼机炼制过程产生开炼废气(G7-1)、以及挤出机挤出废气(G7-2);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3)印标:利用打码机在每条挤出的胶带上打码。 (4)截断:按照尺寸要求利用自动裁刀将胶带进行裁断。 (5)安嘴:人工在胶带上进行打孔、安嘴、人工压实。 (6)接头:安嘴后的胶带通过接头机在一定压力下进行接头。 (7)硫化:硫化就是从生胶变成熟胶的过程。接头后的内胎放入硫化机中设定温度160℃、压力0.7MPa条件下,通入蒸汽间接加热硫化120-225s后取出,自然冷却。 (8)检验:首先进行外观检验,然后充气停放24小时,检验漏气情况。 (9)吸气、包装:吸气、人工上气门芯、六角螺丝后包装入库,待售。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项目各装置减污降碳措施,协同管控污染物和碳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密炼机下料口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母炼挤出、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终炼开练、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共同经现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4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内胎车间生产废气(开炼、挤出、硫化、硫化冷却)、真空钢丝胎压延压出废气分别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现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真空钢丝胎硫化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硫化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现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炭黑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小料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炭黑落料粉尘、粉状小料落料粉尘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共同经1根3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车间密闭阻挡等措施后,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须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颗粒物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三)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处理站规模及工艺。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排至收集池混合后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和厂区道路清扫抑尘。胶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至厂区北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初沉+隔油+调节+兼氧+好氧+沉淀”,能力为50m3/d)处理达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要求后用于厂区道路清扫抑尘,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废橡胶、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六)《**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LYZL(2024)079号)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倍量替代情况进行了确认,项目烟粉尘、VOCs排放须分别控制在0.247t/a、1.526t/a以内。 (七)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污水管道、事故水池、车间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现有工程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规定变更或者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服务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本项目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了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了本项目各装置的减污降碳措施,协同管控污染物和碳排放。 (二)严格落实l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密炼机下料口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母炼挤出、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终炼开练、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共同经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内胎车间生产废气(开炼、挤出、硫化、硫化冷却)、真空钢丝胎压延压出废气分别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真空钢丝胎硫化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硫化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炭黑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小料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炭黑落料粉尘、粉状小料落料粉尘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共同经1根3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加强了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了车间密闭阻挡等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三)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了厂区给排水管网,****处理站规模及工艺。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了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了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本项目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排至收集池混合后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和厂区道路清扫抑尘。胶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至厂区北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初沉+隔油+调节+兼氧+好氧+沉淀”,能力为5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要求后,用于厂区道路清扫抑尘,不外排。 (四)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了低噪音设备,采取了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废橡胶、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六)《**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LYZL(2024)079号)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倍量替代情况进行了确认,项目烟粉尘、VOCs排放须分别控制在0.247t/a、1.526t/a以内。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进行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VOCs排放量没有超过该限值要求。 (七)本项目加强了环境监管,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污水管道、事故水池、车间地面等进行了防渗处理,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八)本项目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原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了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置了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配备了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三、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了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严格执行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了环保设施和本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了原有工程的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开工建设,没有超过5年方决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不需要上报重新审核。 六、强化了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了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在接到本项目批复10个工作日内,已经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项目批****生态环境局****分局****服务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未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销钉冷喂料三复合挤出机0台。动平衡试验机1台;均匀性试验机1台销钉冷喂料三复合挤出机1台;动平衡、均匀性试验机1套
新增销钉冷喂料三复合挤出机1台,不影响总体产能。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辅助设备变动,不影响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非甲烷总烃(吨/年)(吨/年) 苯(吨/年)(吨/年) 甲苯(吨/年)(吨/年) 二甲苯(吨/年)(吨/年) 苯乙烯(吨/年)(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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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08 70969 0 20708 0 70969 5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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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154 0.247 0.131 0 0.154 0.023 /
0 0 0 0 0 0 0 /
0.706 1.454 1.526 0.706 0 1.454 0.748 /
0.011 0.061 0 0.011 0 0.061 0.05 /
0.007 0.073 0 0.007 0 0.073 0.066 /
0.009 0.245 0 0.009 0 0.245 0.236 /
0.021 0.076 0 0.021 0 0.076 0.05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内综合污水处理设施 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排至收集池混合后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和厂区道路清扫抑尘。胶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至厂区北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初沉+隔油+调节+兼氧+好氧+沉淀”,能力为50m3/d)处理达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要求后用于厂区道路清扫抑尘,不得外排。 本项目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排至收集池混合后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和厂区道路清扫抑尘。胶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至厂区北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初沉+隔油+调节+兼氧+好氧+沉淀”,能力为5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要求后,用于厂区道路清扫抑尘,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一体化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密炼机下料口废气、母炼挤出/冷却废气、终炼开练/冷却废气(DA001)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密炼机下料口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母炼挤出、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终炼开练、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共同经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 密炼机下料口废气、母炼挤出/冷却废气、终炼开练/冷却废气(DA00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 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内胎车间生产废气(开炼、挤出、硫化、硫化冷却)、真空钢丝胎压延压出废气(DA00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内胎车间生产废气(开炼、挤出、硫化、硫化冷却)、真空钢丝胎压延压出废气分别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内胎车间生产废气(开炼、挤出、硫化、硫化冷却)、真空钢丝胎压延压出废气(DA00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 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真空钢丝胎硫化工艺废气、硫化冷却废气(DA003)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真空钢丝胎硫化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硫化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真空钢丝胎硫化工艺废气、硫化冷却废气(DA003)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 布袋除尘器 炭黑上料粉尘废气、粉状小料上料粉尘废气、炭黑落料粉尘废气、粉状小料落料粉尘废气(DA004)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炭黑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小料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炭黑落料粉尘、粉状小料落料粉尘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共同经1根3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炭黑上料粉尘废气、粉状小料上料粉尘废气、炭黑落料粉尘废气、粉状小料落料粉尘废气(DA004)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5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危废库废气(DA005)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危废库废气(DA005)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了低噪音设备,采取了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9.4~55.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1~48.6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七)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污水管道、事故水池、车间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七)本项目加强了环境监管,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污水管道、事故水池、车间地面等进行了防渗处理,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八)本项目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原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了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置了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配备了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废橡胶、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本项目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废橡胶、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本项目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原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了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置了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配备了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用热来源于临****公司高效环保煤粉锅炉项目 21t/h集中供热锅炉,租赁厂区东**空地建设。临****公司于 2017 年委托编制了《临****公司高效环保煤粉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7年6月9****环保局进行了环评批复(沂环函[2017]93号),并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1321MA3DH0M74K001V。目前,临****公司产生的蒸汽集中供应沂**青****园区内的****、****公司等企业。 本项目依托原有车间进行生产,不改变厂区原有布局,不新增占地,技改完成后,厂区平面布置较技改前未发生变化。同时,本项目部分生产设备依托企业原有生产设备,固废库、危废库、供电工程、动力工程、循环冷却水系统、供水工程、供热工程、部分环保设施、事故水池等依托原有本用热来源于临****公司高效环保煤粉锅炉项目 21t/h集中供热锅炉,租赁厂区东**空地建设。临****公司于 2017 年委托编制了《临****公司高效环保煤粉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7年6月9****环保局进行了环评批复(沂环函[2017]93号),并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编号:****1321MA3DH0M74K001V。目前,临****公司产生的蒸汽集中供应沂**青****园区内的****、****公司等企业。 本项目依托原有车间进行生产,不改变厂区原有布局,不新增占地,技改完成后,厂区平面布置较技改前未发生变化。同时,本项目部分生产设备依托企业原有生产设备,固废库、危废库、供电工程、动力工程、循环冷却水系统、供水工程、供热工程、部分环保设施、事故水池等依托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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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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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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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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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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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沂**青驼镇**科技产业园内(****厂区内)。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淘汰GK400密炼机1台、硫化机58台及部分老旧设备,新上GN370密炼机1台、硫化机50台及部分更新设备;调整产品组成,产品调整为真空钢丝胎,总体保持800万套电动车等系列轮胎产能不变(产品方案升级为真空钢丝胎800万条,内胎减少至390万条,年混炼胶能力控制在6802吨以内)。项目总投资1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 项目未批先建,2024年9月21****环境局****分局为该项目出具了《关于****不予处罚情况说明》。 2023年7月31日,**省发展和改革委为该项目出具了《关于****电动车系列轮胎生产线智能安全改造项目的复函》(鲁发改工业函〔2023〕86号),项目于2023年8月4日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370000-04-03- 825044)。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项目各装置减污降碳措施,协同管控污染物和碳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密炼机下料口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母炼挤出、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终炼开练、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共同经现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4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内胎车间生产废气(开炼、挤出、硫化、硫化冷却)、真空钢丝胎压延压出废气分别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现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真空钢丝胎硫化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硫化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现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炭黑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小料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炭黑落料粉尘、粉状小料落料粉尘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共同经1根3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外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车间密闭阻挡等措施后,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须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颗粒物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三)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处理站规模及工艺。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排至收集池混合后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和厂区道路清扫抑尘。胶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至厂区北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初沉+隔油+调节+兼氧+好氧+沉淀”,能力为50m3/d)处理达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要求后用于厂区道路清扫抑尘,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废橡胶、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六)《**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LYZL(2024)079号)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倍量替代情况进行了确认,项目烟粉尘、VOCs排放须分别控制在0.247t/a、1.526t/a以内。 (七)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污水管道、事故水池、车间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现有工程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规定变更或者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服务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沂**青驼镇**科技产业园内(****厂区内)。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淘汰GK400密炼机1台、硫化机58台及部分老旧设备,新上GN370密炼机1台、硫化机50台及部分更新设备;调整产品组成,产品调整为真空钢丝胎,总体保持800万套电动车等系列轮胎产能不变(产品方案升级为真空钢丝胎800万条,内胎减少至390万条,年混炼胶能力控制在6802吨以内)。项目总投资1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 本项目未批先建,2024年9月21****环境局****分局为本项目出具了《关于****不予处罚情况说明》。 2023年7月31日,**省发展和改革委为本项目出具了《关于****电动车系列轮胎生产线智能安全改造项目的复函》(鲁发改工业函〔2023〕86号),项目于2023年8月4日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本项目全面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一)本项目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了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了本项目各装置的减污降碳措施,协同管控污染物和碳排放。 (二)严格落实l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密炼机下料口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母炼挤出、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终炼开练、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共同经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内胎车间生产废气(开炼、挤出、硫化、硫化冷却)、真空钢丝胎压延压出废气分别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真空钢丝胎硫化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硫化冷却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后共同进入原有1套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原有1根3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要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炭黑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粉状小料上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炭黑落料粉尘、粉状小料落料粉尘经软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共同经1根34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加强了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了车间密闭阻挡等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颗粒物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苯乙烯、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三)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了厂区给排水管网,****处理站规模及工艺。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了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了新鲜水用量和废水外排量。 本项目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排至收集池混合后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和厂区道路清扫抑尘。胶片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至厂区北部一体化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初沉+隔油+调节+兼氧+好氧+沉淀”,能力为5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要求后,用于厂区道路清扫抑尘,不外排。 (四)本项目严格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了低噪音设备,采取了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包装物、废橡胶、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项目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六)《**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LYZL(2024)079号)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倍量替代情况进行了确认,项目烟粉尘、VOCs排放须分别控制在0.247t/a、1.526t/a以内。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进行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VOCs排放量没有超过该限值要求。 (七)本项目加强了环境监管,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处理要求,对易产生渗漏装置的设施,如污水管道、事故水池、车间地面等进行了防渗处理,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八)本项目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原有1座480m3事故水池和**了1座480m3事故水池,雨水排放口设置了自动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制定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配备了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期开展后评价工作。 三、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了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严格执行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了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了环保设施和本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了原有工程的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开工建设,没有超过5年方决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不需要上报重新审核。 六、强化了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了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在接到本项目批复10个工作日内,已经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项目批****生态环境局****分局****服务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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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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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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