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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4MA7KR7DH6A | 建设单位法人:陈富贵 |
| 方兴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镇** |
| **省**市镇**南伞镇公主路41号D幢107室租房 |
| 镇**勐捧镇绿茵塘10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 勐捧镇根基村、丫口村、半个山村 |
| 经度:99.05798 纬度: 24.134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6 |
| 临环审〔2025〕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5000 |
| 29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4MA7KR7DH6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902MAE5X4XH7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1O5Ad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规划光伏装机容量100MW,实际光伏装机容量为122.07MWp,共设29个3.3MW光伏发电子单元、2个2.5MW光伏发电子单元、1个1.6MW光伏发电子单元。项目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66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92708块,65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92960块。每个3.3MW子单元配置9~1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33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个2.5MW子单元配置8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25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个1.6MW子单元配置5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16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4~7台35kV双绕组箱式变在高压侧T接为1条集电线路,共设置4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规划光伏装机容量100MW,实际光伏装机容量为122.07MWp,共设29个3.3MW光伏发电子单元、2个2.5MW光伏发电子单元、1个1.6MW光伏发电子单元。项目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66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92708块,65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92960块。每个3.3MW子单元配置9~1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33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个2.5MW子单元配置8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25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个1.6MW子单元配置5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台1600kVA的35kV双绕组箱式升压变,每4~7台35kV双绕组箱式变在高压侧T接为1条集电线路,共设置4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太阳能电池子方阵由太阳能电池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太阳能电池组件经日光照射后,形成低压直流电,电池组件并联后的直流电经电缆送至逆变器,逆变后的交流电经电缆引至35kV箱式升压变压器,电压由交流0.8kV升至35kV,后通过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太阳能电池子方阵由太阳能电池组串、逆变设备及升压设备构成。太阳能电池组件经日光照射后,形成低压直流电,电池组件并联后的直流电经电缆送至逆变器,逆变后的交流电经电缆引至35kV箱式升压变压器,电压由交流0.8kV升至35kV,后通过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废气:①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③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④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⑤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 ⑥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⑦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拆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2、施工噪声:①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围挡,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②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较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 ③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④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⑤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3、施工废水:①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②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③在升压站施工场地区设置1座3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④在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m3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 ⑤在施工营地附近设旱厕,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在施工营地内设置1座1m3的隔油池和1座2m3的沉淀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 ⑥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为排出场内汇水,升压站场区、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接场内道路排水体系;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4、施工固废:①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 ②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 ③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 ④施工营地区设置若干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⑤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5、施工生态影响:(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按照《****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③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④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⑤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②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③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6、运营期废水:①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厨房废水经1座1m3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1座1m3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1座处理规模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雨天暂存于1座8m3的回用水暂存池内,不外排。 ②光伏板清洗水流淌至光伏板区底层被农作物吸收,不外排。 ③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④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7、运营期废气:①升压站食堂应分别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②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8、运营期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②升压站平面布置合理,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 ③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声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9、运营期固废: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勐捧镇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②废光伏板:破损电池板由材料供应商直接更换并带走处置,站内工作人员不擅自进行处理,不在厂区暂存。 ③检修废油:采用废油桶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④废蓄电池更换后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⑤在升压站设有1个88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集油坑,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1座箱变事故油池,共计32座,容积均为3m3。主变压器事故油池、集油坑及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为采用玻璃钢材质成品装置,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10、运营期生态环境:①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垦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②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③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④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⑤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⑥****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11、电磁环境:①变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建设中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有效地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②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③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④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各类电气设备、电缆等应确保正确安装,运行过程中定期检修,出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防火规定,****电站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根据现场调查,在升压站主变设1个事故油池(88m3),每个箱变配套设置1座容积3m3的事故油池,满足事故状态下箱变100%排油量,完全能保证事故排油不外排,而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事故油池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同时加强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3)项目应严格做好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各类危废的分区暂存。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具体包括: 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④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⑤在贮存库内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的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废气:①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③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④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⑤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 ⑥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⑦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拆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2、施工噪声:①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区外围设置临时围挡,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②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通过周围村庄,较少对运输沿线村庄的影响。 ③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④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 ⑤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3、施工废水:①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施工。 ②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③在升压站施工场地区设置1座3m3的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养护废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④在混凝土拌和系统旁设置1m3的中和沉淀池,拌和站转筒和料罐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到拌和工序不外排。 ⑤在施工营地附近设旱厕,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在施工营地内设置1座1m3的隔油池和1座2m3的沉淀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其余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周围灌木丛或草地的浇水,不外排。 ⑥施工期间应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为排出场内汇水,升压站场区、临时施工场地、道路工程区均应修建浆砌石排水沟,末端接场内道路排水体系;临时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临时排水沟,末端设置临时沉砂池。 4、施工固废:①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应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 ②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在场地区回填利用,不产生弃方。 ③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堆存的剥离表土,用于后期项目区内的绿化覆土。 ④施工营地区设置若干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经收集后与附近村庄垃圾一同处置。 ⑤光伏组件、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设备零件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 5、施工生态影响:(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按照《****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③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④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场内道路边坡及施工场地区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⑤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②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和依据本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③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6、运营期废水:①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厨房废水经1座1m3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1座1m3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1座处理规模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雨天暂存于1座8m3的回用水暂存池内,不外排。 ②光伏板清洗水流淌至光伏板区底层被农作物吸收,不外排。 ③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④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7、运营期废气:①升压站食堂应分别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②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8、运营期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②升压站平面布置合理,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 ③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声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9、运营期固废: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勐捧镇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②废光伏板:破损电池板由材料供应商直接更换并带走处置,站内工作人员不擅自进行处理,不在厂区暂存。 ③检修废油:采用废油桶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④废蓄电池更换后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⑤在升压站设有1个88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集油坑,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1座箱变事故油池,共计32座,容积均为3m3。主变压器事故油池、集油坑及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为采用玻璃钢材质成品装置,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10、运营期生态环境:①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垦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②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③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④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⑤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⑥****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11、电磁环境:①变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建设中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有效地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②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③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④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各类电气设备、电缆等应确保正确安装,运行过程中定期检修,出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防火规定,****电站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根据现场调查,在升压站主变设1个事故油池(88m3),每个箱变配套设置1座容积3m3的事故油池,满足事故状态下箱变100%排油量,完全能保证事故排油不外排,而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事故油池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同时加强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3)项目应严格做好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各类危废的分区暂存。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具体包括: 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④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⑤在贮存库内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的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1、施工期废气:①光伏场区及检修道路等施工时,结合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进行围挡防护。 ②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临近村庄居民区域,加大洒水降尘力度;遇大风或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③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采用袋装密封,散状建筑材料堆放时采取覆盖遮挡措施,必要时加盖工棚;材料堆场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④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⑤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⑥保持场内道路平整及整洁,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⑦临时表土堆存过程中应适当压实,进行遮盖,并在干燥大风天气时进行洒水降尘。 ⑧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2、施工期噪声: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②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设备布设需远离居民点。 ③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④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设立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⑤运输过程中的车辆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进出厂区、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⑥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⑦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3、施工期废水:①生活污水:本项目不在项目区内设置施工生活区,项目在周边村镇租用民房作为本项目的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②施工废水:施工临时场地和升压站各设置1个2m3生产废水沉淀池(共6个),对车辆工具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③项目施工前先按主体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 ④在施工区周边截排水沟、沉砂池措施等对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入自然箐沟。 ⑤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⑥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未出现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4、施工固废:①土石方:工程建设无外借方及永久弃方产生。土石方开挖对环境影响小。 ②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③生活垃圾:依托租用的生活办公点周边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④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在项目区内暂存,施工完成后委托单位处置。 ⑤车辆运输散体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 5、施工期生态环境:(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①按照《****草原局****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②施工时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不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箱变及电缆分接箱基础、集电线路杆塔塔基、升压站及进站道路永久用地区域外,不进行硬化地面,施工时尽量控制作业面,尽量保留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现有植被,减小地表扰动,保护现有耕作层。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道路范围外的植被。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坚决杜绝乱砍滥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员不随意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减少扰动影响。加强施工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④工程建设开挖时,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表土单独剥离并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用于场地绿化及临时用地复垦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现场调查时已无表土堆存情况。 ⑤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恢复土层,并对临时占用的施工临时场地、地埋电缆路径和场内道路边坡等区域,进行覆土恢复原有地类,复垦种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不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后应采取封育手段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促进自然恢复。现场调查时,项目区临时设施均已拆除,植被已恢复。 ⑥未利用土地部分严禁乱砍滥伐,严禁进行土地硬化,优先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光伏板区间散生乔木采取保护措施,不对其进行砍伐破坏。 (2)动物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施工,特别是两栖爬行类的繁殖期,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施工对区域动物的影响。 ②通过标识标牌等措施进行宣传,通过图片、手册等方式使施工人员加以对野生动物的认知了解,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③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草原局,不得擅自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转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树上: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草原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④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 ⑤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施工扰动区域未超出项目用地范围,做好各项文明施工、做好植被恢复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措施,避免因施工导致保护植物生境受到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恢复土层,植被恢复。 (3)临近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持续跟踪和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保护和管理要求,同时还采取如下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用地范围,尽量远离沿线生态保护红线区。 ②临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先建设围栏,确保主要工程施工在围栏内进行,禁止越线开发,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 ③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④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设置标识标牌。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 ⑥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未对生态保护区域造成破坏。 6、运营期废水:①升压站内实行雨污分流,升压站内厨房废水经1座1m3隔油池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经1座1m3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1座处理规模5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晴**部回用于升压站绿化,雨天暂存于1座8m3的回用水暂存池内,不外排。 ②光伏板清洗水流淌至光伏板区底层被农作物吸收,不外排。 ③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④禁止向地表水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7、运营期废气:①升压站食堂应分别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②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8、运营期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 ②升压站平面布置合理,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 ③合理布局站区,站区设计时把低噪声或无噪声的建筑布置在外围,增加对高噪声源的声屏障效果。种植一定数量的阔叶乔木,以起到吸收车间内部噪声的传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升压站运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9、运营期固废: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勐捧镇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②废光伏板:破损电池板由材料供应商直接更换并带走处置,站内工作人员不擅自进行处理,不在厂区暂存。 ③检修废油:采用废油桶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④废蓄电池更换后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⑤在升压站设有1个88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集油坑,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1座箱变事故油池,共计32座,容积均为3m3。主变压器事故油池、集油坑及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为采用玻璃钢材质成品装置,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10、运营期生态环境:①未出现违法开垦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②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未出现人为捕杀;未出现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③光伏周围已建设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④建设单位已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⑤电池组件阵列下方林草地用途未改变,未出现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⑥未出现对散生木的采伐。 11、电磁环境:①变电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在设计建设中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有效地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②合理选用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③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 ④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各类电气设备、电缆等正确安装,运行过程中定期检修,出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防火规定,****电站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根据现场调查,在升压站主变设1个事故油池(88m3),每个箱变配套设置1座容积3m3的事故油池,满足事故状态下箱变100%排油量,完全能保证事故排油不外排,而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事故油池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同时加强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3)项目已严格做好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防渗措施为:事故油池采用玻璃钢材质成品装置(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废暂存间采用成品集装箱,并在内部进行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工程施工期已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各类危废的分区暂存。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具体包括: 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采用具有防渗性能集装箱;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④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采取隔离措施。 ⑤在贮存库内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的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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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不外排不进行监测 |
| 1 |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勐捧镇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②废光伏板:破损电池板由材料供应商直接更换并带走处置,站内工作人员不擅自进行处理,不在厂区暂存。 ③检修废油:采用废油桶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④废蓄电池更换后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⑤在升压站设有1个88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集油坑,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1座箱变事故油池,共计32座,容积均为3m3。主变压器事故油池、集油坑及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为采用玻璃钢材质成品装置,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勐捧镇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②废光伏板:破损电池板由材料供应商直接更换并带走处置,站内工作人员不擅自进行处理,不在厂区暂存。 ③检修废油:采用废油桶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④废蓄电池更换后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⑤在升压站设有1个88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集油坑,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1座箱变事故油池,共计32座,容积均为3m3。主变压器事故油池、集油坑及箱式变压器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具体防渗措施为采用玻璃钢材质成品装置,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
| 1 | ①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垦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②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③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④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⑤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⑥****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 | ①未出现违法开垦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②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未出现人为捕杀;未出现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③光伏周围已建设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④建设单位已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⑤电池组件阵列下方林草地用途未改变,未出现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⑥未出现对散生木的采伐。 |
| 1 | (1)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各类电气设备、电缆等应确保正确安装,运行过程中定期检修,出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防火规定,****电站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根据现场调查,在升压站主变设1个事故油池(88m3),每个箱变配套设置1座容积3m3的事故油池,满足事故状态下箱变100%排油量,完全能保证事故排油不外排,而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事故油池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同时加强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3)项目应严格做好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各类危废的分区暂存。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具体包括: 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④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⑤在贮存库内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的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 (1)选用合格的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高电压处设置警示牌或围栏、配置灭火器等措施。各类电气设备、电缆等正确安装,运行过程中定期检修,出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严格落实防火规定,****电站检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遗留火种。 (2)根据现场调查,在升压站主变设1个事故油池(88m3),每个箱变配套设置1座容积3m3的事故油池,满足事故状态下箱变100%排油量,完全能保证事故排油不外排,而且事故油池不与雨水系统相通,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事故油池设置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防渗设计。同时加强场地内用油管理,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漏油事故影响区域水体。 (3)项目已严格做好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防渗措施为:事故油池采用玻璃钢材质成品装置(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废暂存间采用成品集装箱,并在内部进行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工程施工期已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4)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各类危废的分区暂存。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具体包括: 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危废暂存间地面和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采用具有防渗性能集装箱;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④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采取隔离措施。 ⑤在贮存库内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的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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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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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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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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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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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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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