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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报来的《关****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工程初步设计由****公司编制完成,并经**中泽****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经**中泽****公司评审通过的《****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石南镇、城隍镇、大**镇、葵阳镇、**镇、卖酒镇、小**镇、北市镇、高峰镇、**镇、蒲塘镇、沙塘镇、山心镇。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县12****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更新13****处理厂设备共计185台(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提标设备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73.16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594吨,年消减主要污染物COD约360吨,氨氮约50吨。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640.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18.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81.51 万元,工程预备费为640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投资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其中:申请上级资金6048.01万元,占比70%;地方配套资金2592万元,占比30%。
请据此批复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在深入调查核实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划对工程设计方案作进一步的分析论证和优化,确保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
此复
附件:****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改革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