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6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福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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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20 14:38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073(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065

通讯地址:**市**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265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环保阻燃剂生产加工项目

****开发区**路以南、**路以北

****

******公司

新购置粉碎机、混合机、罐装机等设备,年产无卤环保阻燃剂10万t。

1、落实废气防治措施。原料仓呼吸、混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成品仓呼吸、粉碎、包装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类标准和**市福****公司协议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颗粒物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等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

正迪探伤室建设项目

**省**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城双龙路82号

******公司

******公司

建设一座探伤室,配套建设操作评片室、晾片室和洗片室等辅助房间;配置4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固定(室内)场所的无损检测。

(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单位法人代表为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指定1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

2、落实X射线探伤机使用登记制度、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

(二)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1、认真落实培训计划,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学习和报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2、按照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的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1人1档。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三)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

1、探伤室四周辐射水平及通排风换气能力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

2、在探伤室醒目位置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3、做好X射线探伤机及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护、维修,确保探伤室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紧急停机按钮、监控摄像头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安全有效。建立维护、维修档案。

4、建立使用台账,做好X射线探伤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X射线探伤机安全。加强对操作室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制定并严格执行辐射环境监测计划。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定期开展监测,做好监测数据的记录工作。

(四)危险废物的处置。洗片过程产生的废显影液和废胶片等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和卫健等部门报告。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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