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有限公司**物流枢纽港-****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道路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1-20 15:00:00 |
| 发布单位:**物流枢纽港-****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工程局有限公司**物流枢纽港-****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道路及附属工程 劳务分包招标 | |||||||||||||||||||||||||||||||||||||||||||||
| 公告内容: | |||||||||||||||||||||||||||||||||||||||||||||
| ****工程局有限公司**物流枢纽港-****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道路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招标(项目名称)道路及附属工程(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WLPT-LWZB-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枢纽港-****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道路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头塘镇二塘村百煤物流 A 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百东新区东部,与**区交界处附近,建设性质为**。配套道路 A 段呈南北走向,起点与**大道平交,终点与配套路 B 段平交,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 566.922m,建设长度536m,红线宽 30m,设计速度 40km/h;配套道路 B 段呈东西走向,起点与配套道路 A 段平交,终点与那吉路(规划)平交,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 1674.813m,建设长度 1674.813m,红线宽 30m,设计速度 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绿化、海绵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物流枢纽港-****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道路及附属工程。 包件划分:道路及附属工程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2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em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1 月 20 日 15 时至 2026 年 01 月 25 日 15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地 址:**市**区四塘镇 联 系 人:成禹江 电 话:159****0047 电子邮件: ****352176@qq.com 网 址: https://emp.****.cn/
10.附录
10.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0.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0.5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以上人员。
10.6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注:1.设备年限均需在5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但不局限于以上设备及数量,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补充和调整。投标人须参考设计图纸,施工所需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 2.其中常规机械设备进场时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船舶船龄应小于10年,特种设备中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进场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 3.特种设备进场前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特种设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管理部门报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资格证件。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2026年 0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