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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市秀山自治县 2025 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清溪片区(一标段)监理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清溪场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清溪场街道及**坝镇dn32-DN300供水管约50.07km;**八一村、两河村、葛麻村dn32-DN100管网约19.75km;清溪水厂改造工程、****水厂建设工程,配套建设dn32-DN150涂塑钢管49.92km,检查井、闸阀等附属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2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37.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 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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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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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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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3776 | 联系电话: | 155****293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 | ||
| 电话: | 023-****50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