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开(长春)家居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吉林-长春-农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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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导热油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6-01-20 15:02
农环审[2026]04号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开发区生物质园路与凯旋北路交汇处0021号,不新增占地,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在现有已建成的锅炉房内部,建设1台3.5t/h的生物质导热油炉进行生产供热。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定员,生产过程以导热油为介质,无废水产生和外排。本项目锅炉房地面按要求进行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锅炉房内部现有的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物质燃烧后的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外售肥料加工企业等回收单位做肥料生产加工原料。废导热油更换时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不外排。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月16日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

印发机关下载:****环境局****分局

2025年1月16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