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邢台市南和区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改造项目(一期)选定招标代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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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区农村公路服务乡村**建设改造项目(一期)选定招标代理的公告

为加快交通项目建设,推动高效协同发展,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发此公告。

一、选定招标代理项目名称

**市**区农村公路服务乡村**建设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本项目道路总长约为10.8公里,道路等级为三、四级路,路面宽度4-7m不等,拟**、对病害严重的路面进行挖除重建,拟对病害较小的路面进行挖补处理;并增加路灯照明等附属设施。概算1500万元。概况及招标内容详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计划公告、**市**区公共**交易平台招标计划公告。

二、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招****机关****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内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4.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标书代写

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综合实力、招标方案、代理费标准、服务承诺及廉政承诺、类似业绩等。

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程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月22日下午17点30分前提交完需要全部材料。****小组对报名代理机构通过对比、审查、考核后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法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递交联系人:刁 栋 0319-****356

监督及投诉举报联系人:薛 珊 0319-****990

刘 宁 0319-****68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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