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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同财农〔2025〕59号),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18万元,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
按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农〔2021〕45号)《****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财农〔2022〕84号)等要求,为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项目批复给你,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1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二、项目安排计划
共计划实施项目1个,御河街道田村农业机械采购项目,为产业发展类项目。(详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请按照此次批复的项目计划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要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绩效目标监控,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建立后期管护机制,确保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区委****,****中心南院北楼三层西侧
监督电话:193****9896(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平**迎宾街426号
电子邮箱:dtpcqnw@163.com
附件:**市平**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排明细表.xlsx
****区委
****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