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供水管****泵站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市供水管****泵站改造项目已****管理局以《关于**县城市供水管****泵站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县县城
建设规模:1.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改造工程:改造dn200-dn315给水管道12.3km,其中彭安街(高速入口-203省道)5500m、长城街(长征路-小河路)1250m、小河路(长城街-彭安街)500m、杏林路(育才路-彭安街)850m、育才路(杏林路-长城路)300m、人民东路(长城街-彭安街)300m、人民西路(长城街-彭安街)250m、大原路(人民西路-人民东路)1300m、大原**(人民西路-人民东路)500m、人民中路(大原路-大原路)1550m等。2.二次供水泵房及设备改造工程:改造**苑小区、浙商国际(一期)、惠通小区、****湾、栖凤小区、金**天地、丝路商谷、秀水花园、**花园、幸福城、宁馨花园、栖翠苑、绿都华府、明皇**及**小区15个小区内的现状二次供水泵房.3.备用水源改造工程:连通一、二水厂输水管道,**栖凤街(皇甫路-**路)供水管道1774m,拆除并**4号井房,配套**排水管、电缆沟、厂区路面硬化等。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1月27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954-****55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 地 址:**市**区**东路**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楼
联系人:李宇 联系人:刘洋
电 话:136****9793 电 话:0951-****114 188****2123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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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