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中心育肥牛场(一期)光伏建设运营**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肉牛****中心育肥牛场(一期)光伏建设运营**项目(二次)(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1月20日10时0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汉**路91号
报价:固定收益费用单价5.1元/平方米/年
电价0.44元/kW﹒h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镇****公司
地址:**省**市**区**街道谷阳中大道圣地雅阁30-505 室
报价:固定收益费用单价5.1元/平方米/年
电价0.44元/kW﹒h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公司
地址:****开发区凯撒花园二区1栋101单元
报价:固定收益费用单价5.00元/平方米/年
电价0.41元/kw﹒h
公示期: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2日
公示媒体: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交易中心(ggzyjy.****.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杨庄镇苏皖路与 010 乡道交叉口东 500 米 20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区三八街道长城老年公寓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1****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