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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070952 | 建设单位法人:王廷圣 |
| 涂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中心园区 |
| 仓库及污水站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2-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中心园区 |
| 经度:106.27086 纬度: 30.27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01 |
| 广环武审批〔202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4070952001P |
| 2023-07-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65 |
| 9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0709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407095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省川环****公司 |
| 915********635030C,****0100MA6C7H812B | 竣工时间:2025-07-09 |
| 2025-07-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0 |
| 2025-12-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217e49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拆除老厂区原有仓库并在原址建设一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仓库5座,建设事故应急池2个; ②在新厂区建设二号仓库及综合楼各一座,同时将新厂区已建空置的三号、四号、五号生产厂房改造为三号、四号、五号仓库,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其内部按照存储的物料特性进行功能分区和防渗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关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涉及加高、分层等主体结构改动; ③****处理站**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器两套、污泥干化机一套,对生化系统曝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拆除老厂区原有仓库并在原址建设一号、六号、七号、九号仓库4座,建设事故应急池2个; ②在新厂区建设二号仓库及综合楼各一座,同时将新厂区已建空置的三号、四号、五号生产厂房改造为三号、四号、五号仓库,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其内部按照存储的物料特性进行功能分区和防渗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关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涉及加高、分层等主体结构改动; ③****处理站**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器两套、污泥干化机一套,对生化系统曝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处理。 |
| 八号仓库未建设,彻底清洗后的废旧设备直接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拆除老厂区原有仓库并在原址建设一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仓库5座,建设事故应急池2个; ②在新厂区建设二号仓库及综合楼各一座,同时将新厂区已建空置的三号、四号、五号生产厂房改造为三号、四号、五号仓库,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其内部按照存储的物料特性进行功能分区和防渗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关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涉及加高、分层等主体结构改动; ③****处理站**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器两套、污泥干化机一套,对生化系统曝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拆除老厂区原有仓库并在原址建设一号、六号、七号、九号仓库4座,建设事故应急池2个; ②在新厂区建设二号仓库及综合楼各一座,同时将新厂区已建空置的三号、四号、五号生产厂房改造为三号、四号、五号仓库,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其内部按照存储的物料特性进行功能分区和防渗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关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涉及加高、分层等主体结构改动; ③****处理站**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器两套、污泥干化机一套,对生化系统曝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处理。 |
| 八号仓库未建设,彻底清洗后的废旧设备直接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冷凝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江;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二号、三号、四号、七号仓库液态化学品存储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新厂区已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水洗塔+碳纤维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主要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合理布置噪声源,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加强隔声措施,泵房、污泥干化间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房间的密闭性;③对风机采取主排风管和通风机的进出风管进出口加柔性软接以及减振等降噪措施;④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硅胶、硅藻土等一般原料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硅胶、硅藻土等一般原料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污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冷凝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江;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二号、三号、四号、七号仓库液态化学品存储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新厂区已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水洗塔+碳纤维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主要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已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已加强隔声措施,泵房、污泥干化间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房间的密闭性;③已加强隔声措施,泵房、污泥干化间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房间的密闭性;④已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硅胶、硅藻土等一般原料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硅胶、硅藻土等一般原料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新带老措施:①拆除老厂区原有仓库并在原址建设一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仓库5座,建设事故应急池2个,并配套建设相关风险安全防范措施;②在新厂区建设二号仓库及综合楼各一座,同时将新厂区已建空置的三号、四号、五号生产厂房改为三号、四号、五号仓库,并配套建设相关风险安全防范措施;③****处理站**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器两套、污泥干化机一套,对生化系统曝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处理;④在厂区下游新增1口地下水监测井,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对各监测井开展例行监测,监测因子包括:CODMn、硫酸盐、氯化物、甲苯、二甲苯、二氧甲烷、氨氮,监测频次为半年1次。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①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层进行重点防渗,确保渗透系数≤10-10cm/s;②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处理站采用2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进行重点防渗,确保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③综合楼地面采用混凝土一般硬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以新带老措施:①已拆除老厂区一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仓库5座,并在原址建设一号、六号、七号、九号仓库4座,建设事故应急池2个,并配套建设相关风险安全防范措施,未建设八号仓库,原环评要求经彻底清洗后的废旧设备储存在八号仓库,实际是直接外售;②已在新厂区建设二号仓库及综合楼各一座,同时将新厂区已建空置的三号、四号、五号生产厂房改为三号、四号、五号仓库,并配套建设相关风险安全防范措施;③****处理站**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器两套、污泥干化机一套,并对生化系统曝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处理,收集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新厂区已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水洗塔+碳纤维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④建设单位已在厂区下游新增1口地下水监测井,并按要求已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①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已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层进行重点防渗,满足渗透系数≤10-10cm/s;②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处理站已采用2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进行重点防渗,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③综合楼地面已采用混凝土一般硬化。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6月24日备案,备案编号为511622-2024-020-M。 |
| 原环评要求经彻底清洗后的废旧设备储存在八号仓库,实际是直接外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6783 | 0.0015 | 0 | 0 | 0 | 4.68 | 0.002 | |
| 5.12 | 0.0014 | 208.34 | 0 | 0 | 5.121 | 0.001 | |
| 1.07 | 0 | 16.6672 | 0 | 0 | 1.07 | 0 | |
| 0 | 0 | 1.6667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562 | 0 | 0.562 | 0 | 0 | 0.562 | 0 | / |
| 2.1 | 0 | 2.1 | 0 | 0 | 2.1 | 0 | / |
| 1.087 | 0 | 1.087 | 0 | 0 | 1.087 | 0 | / |
| 8.64 | 6.336 | 9.5753 | 8.64 | 0 | 6.336 | -2.304 | / |
| 1 | 污水处理站(刮膜蒸发器-pH调节-多维电解-沉淀-水解酸化-厌氧-接触氧化-絮凝沉淀-过滤) | 废水所测指标pH、色度、SS、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急性毒性、总铜、总锌、硝基苯类、苯胺类、COD、总有机碳、二氯甲烷、BOD5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排放限值 | 污泥干化过程产生****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江 | 废水所测指标pH、色度、SS、氨氮、总磷、总氮、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急性毒性、总铜、总锌、硝基苯类、苯胺类、COD、总有机碳、二氯甲烷、BOD5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排放限值 |
| 1 | 废气治理设施(碱液喷淋洗涤塔+水洗塔+碳纤维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废气所测指标VOCs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排放标准限值;甲醛、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4标准限值;氯化氢、硫酸雾、甲苯、二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仓库的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所测指标氯化氢、硫酸雾、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甲苯、二甲苯、VOCs、甲醛、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环已烷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 | 二号、三号、四号、七号仓库液态化学品存储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高盐高浓废水刮膜蒸发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新厂区已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水洗塔+碳纤维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所测指标VOCs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排放标准限值;甲醛、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4标准限值;氯化氢、硫酸雾、甲苯、二甲苯、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仓库的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所测指标氯化氢、硫酸雾、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甲苯、二甲苯、VOCs、甲醛、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环已烷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NMH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 |
| 1 | ①合理布置噪声源,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加强隔声措施,泵房、污泥干化间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房间的密闭性;③对风机采取主排风管和通风机的进出风管进出口加柔性软接以及减振等降噪措施;④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①已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已加强隔声措施,泵房、污泥干化间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房间的密闭性;③已加强隔声措施,泵房、污泥干化间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房间的密闭性;④已加强设备检修维护。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①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层进行重点防渗,确保渗透系数≤10-10cm/s;②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处理站采用2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进行重点防渗,确保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③综合楼地面采用混凝土一般硬化 | ①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已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HDPE防渗层进行重点防渗,满足渗透系数≤10-10cm/s;②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处理站已采用2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进行重点防渗,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③综合楼地面已采用混凝土一般硬化。 |
| 1 | 硅胶、硅藻土等一般原料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硅胶、硅藻土等一般原料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公司进行处置。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建设单位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6月24日备案,备案编号为511622-2024-020-M |
| 1、公用工程:①供水:市政自来水管网;②供电:市政电网。2、办公及生活设施:①行政楼:位于厂区南侧,3F,建筑面积976m2,用于日常行政办公;②职工宿舍:位于厂区南侧,行政楼南侧,3F,建筑面积1462.5m2,用于职工住宿生活。3、环保工程:①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水洗塔+碳纤维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厂区已建隔油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公用工程:①供水:满足本项目使用,依托可行;②供电:满足本项目使用,依托可行。2、办公及生活设施:①行政楼: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行政楼满足本项目使用,依托可行;②职工宿舍: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职工宿舍满足本项目使用,依托可行。3、环保工程:①废气处理系统:目前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新厂区工艺废气,本项目将二号、三号、四号、七号仓库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新厂区已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喷淋洗涤塔+水洗塔+碳纤维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从处理工艺来看,新厂区已建废气处理系统能够满足本项目处理需求,依托可行;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已建隔油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满足本项目使用,依托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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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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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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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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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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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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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