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王亚雄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2(扩建)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 时效性:****关于王亚雄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2(扩建)
1.王亚雄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万福路东19号东,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60.0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89.4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55米。
2.陈金岸、骆美琼宗地位于**市那大园地路银河住宅小区A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16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73.85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3.赵积彤宗地位于**市那**生街后三巷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185.0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81.82平方米,建筑总层数2层,建筑总高度8.95米。
4.王玉明、叶绵女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南路七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106.26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95.63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2.00米。
以上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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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